巴汗俄尔札萨克旗
见“和硕特东上旗”(1451页)。
见“和硕特东上旗”(1451页)。
即“可敦”(491页)。
蒙古国开国功臣。又译抄吾儿。照烈氏。故又与氏合称召烈台抄兀儿。原附属泰赤乌部,后归附铁木真(成吉思汗)。宋嘉泰元年(1201),获知泰赤乌、弘吉剌、哈答斤、散只兀等11部会于刊河(今根河),共推札只剌
1656—1719清代中国伊斯兰教嘎的林耶派传人。大拱北门宦之创始人。经名西俩里,道号“格买忍的尼”(阿拉伯语“月亮之光”之意)。甘肃河州八坊小西关(今属临夏市)人。回族。幼孤,由祖母抚养。7岁入清真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砖瓦制作与窑场作坊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见“耶律燕哥”(1324页)。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朱力斤、只里斤、只里吉。为※克烈分部之一。12世纪末13世纪初,王罕为克烈部长时,该部以合答黑吉(《史集》作曲克把阿秃儿)为首游牧于合刺温·只敦与赤乞儿·主勒古儿一带。以勇敢善
傣族土司名。唐为南诏银生节度地,治所称银生城,即今云南景东县城。元至元十二年(1275),置开南州,隶威楚路,至顺二年(1331),置景东军民府,辖开南州(景东县)、威远州(景谷县)、干远州(镇沅县)
民主改革前西藏政教领袖班禅管理※扎什仑布寺与所属分寺、庄田及属民政教事务的机构。原名“囊玛康”,意“侍从室”。由其管膳食、起居、供奉之诸※堪布组成。清雍正六年(1728),清帝将西藏的拉孜、昂仁、彭错
契丹王朝的一种符契。一对。内箭为雄,外箭为雌。皇帝行幸时使用。车驾还宫时,閤门使执雄箭,勘箭官执雌箭,比较相合,而后方允入宫,详见“勘箭仪”(1984页)。
明广西崇善县土司。宣德元年(1426),为扩充辖地,率众攻占左州县城,执土官,夺其印,占据40余村峒,大肆掳掠。竖旗帜,僭称王,封官建制,并大量制造火器,袭击邻近州县。朝廷令总兵顾兴祖会广西三司剿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