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谿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拙思牙赤”、“珠噜海齐”。《元史语解》释为“善算人”。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哈剌木连、斡斤川、甘州、左手永平等处御位之昌罕、斡罗孙、耳眉、迷里迷失等均任此职。
宋代四川马湖蛮属下众部落名。乌蛮系统。总首领自称“马湖路三十七部落都王子”。分布在今马边县至雷波县地区。一般认为与彝族有密切关系。
?—1300世祖太子※真金妃。又名阔阔真。蒙古弘吉剌氏。初偶逢世祖,以处世恭谨,为世祖所青睐,纳为太子妃。生3子:甘麻剌、答剌麻八剌、成宗铁穆耳。性孝谨,善事中宫,被世祖赞为“贤德媳妇”。至元三十一年
?—1821清代滇西北傈僳族人民抗暴斗争首领。又名唐老大。傈僳族。云南永北(治今永胜县)公母寨人。原为村寨头人。为反对永北土司高善将傈僳族田土夺去卖给汉族地主,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十二月,聚众数
渤海国宗王、大臣。末王※大諲譔(906—926年在位)时,官礼部卿(一说《高丽史》记“渤海礼部卿大和钧均老司政大元钧”,其中“均”为衍文,老与司政连读,即大元钧为“老司政”)。后唐同光三年(高丽国太祖
见“须卜居次”(1704页)。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白龙江”,因河得名。即今甘肃省舟曲县。位于甘南州东南部,东北接武都地区文县、宕昌县,东南邻四川南坪县,西部界迭部县下迭区和四川省阿坝之南坪县。古代为白马氐地,后为羌人所据。汉代曾
见“艾拉汗”(436页)。
明代藏区官署名。“牛儿宗”一译“内邬宗”。永乐六年(1408)十二月,牛儿宗寨官喃哥藏卜与其他地方首领入朝贡马及方物,赐予钞、币等。十一年(1413),明中官杨三保使乌思藏还,奏使藏见闻时,遂置此司。
清代东北宁古塔一带满族的一种水上运载工具。出现较早,《明一统志》卷89已有记载。其制为3舵,由5块木板拼造,结合部不用灰麻,钉以木,水渍则塞以青苔。一般载10余人。运行时,常有一人手持青苔以待,防备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