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贰
东汉骆越反汉女首领。参见“征侧”(1466页)。
东汉骆越反汉女首领。参见“征侧”(1466页)。
见“皮室军”(671页)。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奴隶主强迫家奴以人身殉葬为交租形式之一的土地。奴隶主把一部分土地分给其家奴耕种,除平时定期交租和无偿服役外,其主人死时,耕种这部分土地的人家,被迫必须出一人与主人殉葬,故名。
即“火不思”(392页)。
①(?—1164)金代契丹起义军领袖。霿河猛安人。海陵王正隆六年(1161),因不愿应征从军,随撒入,移剌窝斡等举义反金,转战各地。世宗大定二年(1162)九月,移剌窝
参见“乌兹别克汗国” (351页)。
见“高山族收获祭”(1920页)。
明代傣族土司名。本马龙他郎甸猛摩地,名者岛。洪武(1368—1398)末内附,隶云南布政司。永乐元年(1403),以其地广人稠,乃置者乐甸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镇源县东北恩乐。十八年(1420),长官刀
?—1801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鄂济氏。隶黑龙江正黄旗。乾隆五十六年(1791),以花翎副总管从征廓尔喀。嘉庆(1796—1820)初,参与镇压川、陕、楚白莲教起义,加副都统衔。卒于军。
即“塔布囊”(2157页)。
见“敌烈部”(18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