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勒合真
见“忽鲁合真”(1490页)。
见“忽鲁合真”(1490页)。
见“孛徒”(989页)。
见“唐兀”(1923页)。
?—973辽穆宗耶律璟著帐奴隶。契丹族。因不堪残暴统治,于应历十九年(969)二月,与庖人辛古、盥人花哥等6人联合反抗,借进膳之机,持刀进帐杀穆宗。景宗保宁五年(973)十一月,被执,遇害。详见“辛古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辖懒为六院部下之一石烈。据《辽史·太祖纪》称,※耶律阿保机为“迭剌部霞濑益石烈”人,
见“伊什普林赖巴勒楚尔札木卓”(815页)。
金大臣。女真族。必兰氏。贞祐(1213—1217)初,累官宁化州刺史。二年,迁同知真定府事,权河北、大名宣抚副使。三年,以保全赞皇县(今河北赞皇)功,遥授安武军节度使,改昭义军节度使,充宣抚副使。加授
参见“菁民”(1988页)。
北魏高宗文成帝拓跋濬年号。452—454年,凡3年。
书名。金高汝砺、张行简等撰。120卷,内事目20卷。主要记大定二十九年(1189)正月至泰和八年(1208)十一月章宗一朝有关史事。兴定元年(1217)始修,四年九月成书。内容略见《金史·章宗纪》。
契丹地方官署名。掌管上京道(治所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财政,不唯掌“盐铁”。契丹虽于南京(今北京)置三司使司,而制与中原不一,不主全国财政,另置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使司、西京计司等,分理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