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鲁山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忽里山卫作呼勒山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忽里山卫作呼勒山卫。
清代内蒙古寺庙。在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汇宗寺西南约里许。清雍正九年(1731)以帑银10万两,仿达赖喇嘛在西藏所居庙宫形式建造,以居章嘉呼图克图。俗称汇宗寺为旧庙,此称新庙。两庙合称多伦诺尔庙,同为内蒙
即“独逻”(1707页)。
见“拓跋濬”(1359页)。
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拉祜族地区一种剥削方式。无牛或缺牛户给多牛的富裕户放牛,牛主不给看牛人报酬,每到开耕季节可使用牛主的耕牛犁地。是一种变相牛租。
藏族人民抗击英侵略军的重要战役。英军攻陷乃宁寺后,于1904年5月3日进攻江孜宗山。宗山扼锁通往拉萨的大道,其得失关系全局,藏军严阵把守,坚决抵抗,袭击英军指挥荣赫鹏驻地,几乎全歼英军。6月13日,英
明代在乌撒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原名巴凡兀姑,后名巴的甸。元时有六部:乌撒、阿头、易溪、易娘、乌蒙、閟畔。后乌蛮之裔折怒始强大,取其远祖之名乌撤为部名,称“乌撒部”。至元十年(1273)归附。十三年(1
见“永谢布万户”(639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
原为※奚族部族名,后作姓氏。为※五部奚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是部仍沿此称。至辽圣宗时(982—1031),为三十四部之一,居松州、平州之间,下辖啜勒、速古、腆你、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