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唐※“西山八国”诸羌之一。分布今四川西北大渡河上游金川县一带。哥邻为该部自称。隋时附国及唐时吐蕃称之为“嘉良”(嘉梁)。唐武德元年(618),置嘉良县隶雅州都督府。文宝(742—756)前,隶雅州都督
见“甫门河卫”(1048页)。
突厥文碑铭。1900年在今蒙古国北部苏吉大坂附近发现。共11行。为回鹘汗国灭亡(840)后不久建立。碑主自称黠戛斯人之子,官号为裴罗·骨咄禄·牙尔干。现有耿世民和李经伟两种汉文译本。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在月祖伯辖境中。冯承钧《西域地名》:此名为希腊语,即今克里米亚半岛之古名。
藏语音译,意为“审判衙门”。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调查和判决世家、贵族、寺院等上层人物诉讼的司法机关。设僧俗官员主管。
①(?—1334)察合台汗国第十六代汗。一称答儿麻。孛儿只斤氏。※笃哇之子。元至顺二年(1331)袭汗位。以年迈,由子桑札儿摄政。在位期间,改变前任可汗定期前往汗国东部视事的旧例,长年滞居呼罗珊边境。
参见“僚人”(2454页)。
渤海国早期所置州名。《续日本纪》载,渤海第三世王大钦茂于大兴二年(739,一作三年)致日本圣武天皇书中,有“仍差若忽州都督胥要德”云云,是渤海早期已有此州之设。《新唐书·渤海传》所载62州名中无其名,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