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依特部
清代布鲁特(阿尔克孜)部落名。又译提伊特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五十二年(1787),其首领伯舍克以效忠清廷,获六品顶戴蓝翎。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600余里伊兰乌瓦斯卡伦外游牧。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清代布鲁特(阿尔克孜)部落名。又译提伊特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五十二年(1787),其首领伯舍克以效忠清廷,获六品顶戴蓝翎。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600余里伊兰乌瓦斯卡伦外游牧。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藏语音译,意为“大头人”。参见“达诺”(723页)。
1911年,沙俄策动外蒙古封建主宣布“独立”。1915年,中、俄、蒙签定《关于外蒙古自治之三国协定》,承认外蒙古“自治”。俄国十月革命后,沙俄政权覆灭,外蒙古“自治”政府的王公大臣失去靠山,遂于191
见“什和勒伯克”(317页)。
见“无溪”(244页)。
明书法家。字中耿,号僴斋。福建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好作诗。工书、善楷书。其字方正端庄,为时人所称赏。
唐时龟兹王。王族白姓。白诃黎布失毕之子。显庆三年(658),唐朝平西突厥阿史那贺鲁之乱,擒龟兹国宿将羯猎颠后,扶立其为龟兹王,授右骁卫大将军、龟兹都督府都督。同年,唐朝迁安西都护府於龟兹。上元(674
见“明阿特部”(1406页)。
?—171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博讬果子。初授二等台吉。康熙三十四年(1695),随清军征准噶尔部噶尔丹,奉命侦察。三十五年,随前锋侍卫阿南达至汗阿
见“土鲁亭山卫”(71页)。
唐至清对今广西左、右江流域的土地称谓。“俍”,壮语音译,意为“土官”,“俍田”即土官之田地。历代在此地设羁縻州县或推行土司制度,田地概属土官所有,土官将其分为两大类:一为自营田(含养印田、荫免田、职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