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东界奈曼旗,西界喀喇沁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元为辽王分地,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一部,称敖汉(蒙古语意为“老大”)部。向役属于察哈尔。天聪元年(1627),部长塞臣卓哩克图率众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封其子为多罗郡王,掌旗,世袭。札萨克驻古尔板图尔噶山,会盟于昭乌达盟。宣统二年(1910),分置左、右两旗。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东界奈曼旗,西界喀喇沁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元为辽王分地,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一部,称敖汉(蒙古语意为“老大”)部。向役属于察哈尔。天聪元年(1627),部长塞臣卓哩克图率众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封其子为多罗郡王,掌旗,世袭。札萨克驻古尔板图尔噶山,会盟于昭乌达盟。宣统二年(1910),分置左、右两旗。
见“先罕木珍”(790页)。
1787—1846清代内蒙古最大活佛章嘉呼图克图三世(一作四世)。亦译作也摄丹丕嘉灿、业希丹毕札拉参、伊希丹毕札拉参等。加佛教传说的十三位先世,亦作第十六世。生于甘肃宗汇之北噶达托布达寺附近的扎拉通地
见“萧撒葛只”(2003页)。
壮语音译,意为“奴婢”。唐宋元明清邕州羁縻州壮族峒主的家奴。来源于被掳掠的“山僚”,或自购买、陪嫁所得的男女人口,给田使耕,互相婚配,世代隶属,无人身自由。属于农奴阶级中的最低阶层。南宋范成大《桂海虞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始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十二等级“大官”中之第四级官名。位于※大兄”之下,※“意侯奢”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此前史书不见其名,《新唐书》仅记有“诸兄”,为第八级。
见“白土城”(597页)。
明代藏区土司名。“毕力术江”一作“必立出江”。宣德九年(1434)四月置。治所在今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境。时明赴乌思藏的使臣常经过该地,其头目管着儿监藏等迎送有礼,且遣人来朝入贡,宣宗嘉之,遂立卫给以印
西夏宗室。党项羌族。越王李仁友孙,襄宗※李安全世子。夏应天四年(1209),蒙古成吉思汗率大军攻入西夏,襄宗安全遣其为主帅,以大都督府令公高逸副之,督兵5万御之,大败,高逸被擒杀。皇建二年(1211)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科、包银、※俸钞三项。宪宗元年(1251)始征,初科纳白银6两,后改4两,2两输银,2两折收丝绢、颜色等物。世祖中统元年(1260),定科差条例,推行钞法,
见“乌罗府”(3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