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庄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一次。雍正三年(1725),定山海关外一等庄,给地54顷;其四等大庄,给地39顷。后又定,口外之庄,不分等次,俱给地39顷。乾隆十年(1745)规定,除旧庄不议外,以后关内新庄均以18顷为一分,9顷为半分;※旗余地足一分、半分者,分设大庄、半庄。所谓“大粮庄头”者,即整分粮庄庄头之称。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一次。雍正三年(1725),定山海关外一等庄,给地54顷;其四等大庄,给地39顷。后又定,口外之庄,不分等次,俱给地39顷。乾隆十年(1745)规定,除旧庄不议外,以后关内新庄均以18顷为一分,9顷为半分;※旗余地足一分、半分者,分设大庄、半庄。所谓“大粮庄头”者,即整分粮庄庄头之称。
书名。(1)清秦恩复撰,20卷,已佚。据清人张澍记述,系根据《东都事略》、《宋史》诸书史料,书未成而辍。《扬州府志·艺文类》著录。(2)清王昙撰,4卷,已佚。邓衍林《中国边疆图籍录》据《南献遗征笺》著
清代云南班洪地区第二代班洪王。佤名“达尖准”。同治、光绪年间人。承其父※达本位,继续加强班洪地区的统一事业。光绪十七年(1891),奉清廷命,参与调解勐角、勐董傣族土司矛盾案。因功,赐姓胡,汉名玉山,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属辽穆宗※延昌宫。另外,世宗※积庆宫、景宗※彰愍宫、应天皇太后※长宁宫、承天皇太后※崇德宫皆有以是词语为名的瓦里和※抹里(
见“日喀则”(292页)。
?—370东晋时前仇池国君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仇池公※杨俊之子。晋永和十二年(356),父杀杨国自立为仇池公。升平四年(360),父卒,继位。初称臣于前秦苻坚,受封平南将军、秦州刺史
明代云南顺宁府土官。又作猛廷瑞。蒲人(布朗族)。万历(1573—1619)中,明参将吴显忠向其索财不遂,诬告于巡抚陈用宾。遂以其婿奉学倚其势力与兄奉赧(赦)构兵为由,诬以助恶,遣兵入寨,袭执之,并改顺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兴年号。1176—1180,凡5年。
见“脱古思帖木儿”(2083页)。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及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于五年(1268),完成乌思(前
官名。明代正式改称县令为知县,作为一县之长,负责主持一县事务。秩正七品。广西、云南、贵州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县,亦如之,任命当地豪酋、头目为土知县,颁给铜印、敕书,赐以冠带,一般准世袭。因其故俗,附辑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