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卫拉特法典
即“旧察津毕其格” (524页)。
即“旧察津毕其格” (52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哈尔萨卫。嘉靖(1522—1566)间设。
土家族信奉的守护神。又称巴沙婆婆、沙巴妮。为保祐小孩顺利成长的女神。形像为一年长妇女。神位设在火炕对面的碗柜门上。当妇女生育小孩后,要在柜门上贴一纸剪的人形像,表示阿密麻妈已被请到家中守护婴儿。每逢吃
503—552东魏、梁朝将领、汉国皇帝。字万景。怀朔镇(今内蒙古包头东北)人。一说为鲜卑化羯胡。少而不羁,见惮乡里。及长骁勇善智谋。由北镇戍兵渐升为镇功曹史。后随尔朱荣弹压六镇义军,擒葛荣,以军功擢定
民国时期在云南沧源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民国二十五年(1936)置,划分为勐角、岩帅、永和、曼海、班洪五个辖区。居民主要是佤族,其次是拉祜族和傣族,还有部分汉族。民国三十四年(1945)改划为镇乡制
?—1781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尔济扎勒长子。乾隆五年(1740),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十五年(1750),授盟长。二十年(1755),与同部辅国公达尔济
高句骊族5部之一。亦称东部或左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该部在东故名;古人习以东左西右,故又名左部。其地应在今浑江或鸭绿江(上、中游)之东。参见“高句骊”(1911页)。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南甸之名自此始,意即“腾冲府南部之郊”。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南甸府。永乐十一年(1413),降为州。宣德三年(1428),麓川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皇室及王公贵族内部所编设的佐领。初令奴才官员,管理由主子们(额真)编设的佐领。高宗弘历以为宗室人等若令包衣佐领兼管,年久即与包衣下人无异,有损于贵族的高贵形象。乾隆二十五年(1
书名。清末江苏吴兴人张郁文撰。4卷。光绪二十七年(1901)成书。作者以《元史》有关地理记载,殊多谬舛,欲有所订正,乃就所见《蒙古游牧记》、《朔方备乘》、《汉西域图考》诸书与《元史》地理记述之异同,参
清代诗人。字肇珊,号燕南。福建闽县(今闽侯县,属福州市)人。回族。道光十一年(1831)举人。曾官芜湖,后应观察杨雪椒聘往湖南为其幕僚。遨游于洞庭、衡岳之间。工诗,作品古朴清新。著有《湖南吟草》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