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王坟
见“西夏陵园”(705页)。
见“西夏陵园”(705页)。
约1251—1315元代伊斯兰教经师。别号奥思玛。祖籍波斯(今伊朗),世代皆巨商。以资助元世祖忽必烈(1260—1294在位)征西域有功,赐官不仕,获赐田宅于京师(今北京),遂留居焉。延祐年间(131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迎亲台”。架设在进入男方村子的要道上。台以8根3公尺长的竹子围成圆形插在地上,饰以多种树叶,上挂4只鸡。结婚之日,新郎藏于台内,等候新娘到来。当新娘到此杀掉两只鸡后,新
见“罗桑丹贝坚赞”(1423页)。
见“土鲁番”(68页)。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清代浩罕伯克。一称爱散、爱散巴图尔、爱萨达德华。浩罕人。道光六年(1826)六月,率安集延人60余随张格尔窜犯喀什噶尔(今喀什)。被击败,逃归浩罕。十年(1830),复偕胡什伯克木萨挟持张格尔兄玉素普
见“四楼”(552页)。
书名。清初回族学者※马注撰。10卷,康熙二十二年(1683)成书。作者一生专攻伊斯兰教典籍,以其研究所得,撰成此书。全书由译、著两部分组成,著作主要是有关宗教哲理、教义、民俗方面的论述。涉及面广,论究
即“呴犁湖单于”(1393页)。
大燕皇帝安禄山年号。756—757年,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