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仲雷巴
见“本仲”(488页)。
见“本仲”(488页)。
清代撒拉族地区名。即清水工、达速古工、孟达工、张尕工、夕昌工、崖曼工。指清雍正八年(1730)后,至乾隆四十六年(1781)期间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东部撒拉族地区。“工”,突厥语音译,指村镇
专指女奴隶。亦作“列罗歪”。见“阿比”(1190页)。
南室韦诸部首领的称号。一作“余莫不满咄”。室韦族在南北朝(420—589)时分南室韦、北室韦等五部(隋代各又分裂为若干部,凡25部),北室韦诸部首领称※“乞引莫贺咄”,南室韦诸部首领则用此称号。死后由
①指蒙古族牧民用于控马、吊膘的场地。场上立木桩,系以绳索。至秋高马肥之时,将备用的马匹笼以衔辔,控之于桩,不使饮水食草、奔腾。每匹马控三五日或七八日,每日一匹控半天,使之膘实、耐跑、耐饥,再用于作战、
僜人禁忌之一。僜人崇拜鬼魂。绝不允许外人随意提及家庭死者名字,视此为不敬和侮辱。更怕由此招引鬼魂的报复。有违犯者需要向对方赔礼道歉,否则将被※斗长,甚至引起械斗。
契丹部族名。为※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之一部。与※“乙室已”合称为※“二审密”。世与耶律氏通婚,契丹开国后为国舅族。有人以为,审密原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之一氏族,与大贺氏八部联姻。唐赐姓孙(“审密”与“
清代宗室中多罗郡王、多罗贝勒之女所系之称。临婚时,郡王福晋所生之女封县主,品级相当于贝勒夫人,县主额驸品级视武职二品;郡王侧福晋所生之女降二等封县君,品级相当于镇国公夫人,县君额驸品级视武职四品。贝勒
即“塔勒纳沁”(2161页)。
?—1865清朝大臣。蒙古正兰旗人。萨尔图拉氏。咸丰六年(1856),翻译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九年(1859),授散馆编修。十年,赴钦差大臣僧格林沁营听调。十一年(1861),以直隶、山东、河南捻军
见“毗伽可汗”(16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