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列和卓
见“倭里罕”(1889页)。
见“倭里罕”(1889页)。
清初额驸。亦作阔里哈。赫哲族。原东海呼尔哈部人,姓葛依克勒氏。世居德新(红土崖),赫哲巨族之一。后金天聪二年(1628),祖达尔汉归附皇太极,授额驸,为呼尔哈河二十二部总部长。后封固伦达,并从征山东。
清代台湾高山族抗美首领。又称卓杞笃,笃其卓。凤山县琅峤尾龟仔角十八社头人。同治六年(1867),美船“罗佛号”在台湾南部七星岩遇风触礁,乘小舢板于琅峤尾龟仔角登陆,被当地高山族人袭杀。美国政府借机命海
藏语音译。藏族的自称。藏文作“bodpa”,意为“藏人”或“藏族”。此称自唐吐蕃时已有,初专指卫藏中之卫地人,即今拉萨地区为主的人,后逐渐泛指全体藏人。
1632—1692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尚书尼堪从子。初袭三等轻车都尉。顺治七年(1650),任户部副理事官,累迁理藩院郎中。康熙十四年(1675),奉命赴蒙古科尔沁、翁牛特、巴林、敖汉、喀
1877—1927近代著名学者。浙江海宁人,字静安,号观堂。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赴上海,掌时务报馆文牍,业余入东文学社习日、英语,喜读康德、叔本华、尼采著作,思想颇受影响。后历在湖北农业学堂、江
唐吐蕃官名。藏语音译,意为“军官”,即“军事长官”,或译作“武官”。为吐蕃“七官”之一。职能是“与敌人搏斗,以锐利武器镇摄敌方,使我方取胜”。从《德乌佛教史》看,吐蕃“五如”之“如本”(翼长)同时身兼
19世纪20年代在沙俄控制下制定颁行之哈萨克法律。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头克汗死后,哈萨克汗国逐渐衰落,各玉兹小汗不服从大可汗统治,独据一方,各自为政。清朝统一西北地区后,阿布赉汗等向清廷称臣纳
唐代党项羌部落名,一作把利氏。依部族姓氏命名,属党项八部之一。今人考证其原居地在今甘肃夏河西南洮河北岸之薄拉地方。
?—1191金大臣。本名习显。女真族。徒单氏。汾阳军节度使况者之子,左丞相※完颜希尹之甥。其先金源县(治今辽宁朝阳县西北喀喇沁)人,后徙居比古土之地,后随猛安徙山东,占籍莱州(今山东掖县)。善骑射,有
又称回纥文。因古代回鹘人广泛使用这种文字而得名。是公元9世纪中叶到15世纪中亚及新疆等地广泛使用的一种文字,也曾是金帐汗国、帖木耳帝国和察合台汗国的官方文字。从15世纪开始,在伊斯兰教的影响下,回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