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
明代四川地方官署名。参见“松潘卫指挥使司”(1298页)。
明代四川地方官署名。参见“松潘卫指挥使司”(1298页)。
又作真定。元朝官员、文士。字朝用,号彝斋。蒙古人。至正(1341—1368)初,由崇安主簿迁政和县达鲁花赤,凡闽中诸郡疑狱难决者,行省必委其讯狱,颇有政绩,民众集录其断狱善政为书,名《东和善政录》。改
见“亦马忽山卫”(874页)。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金天眷元年(1138)置,治所在上京(今黑龙江省阿城县白城子)。辖境约当今黑龙江中下游,乌苏里江、松花江、嫩江流域和大兴安岭一带,领有会宁府、肇州、隆州、信州、蒲与路、合懒路、恤品路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位于拉萨大昭寺以西,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兵营地。因衙门前有石狮一对,藏人俗称其为“夺僧格”。咸丰七年(1857),藏中不靖,将离城较远之北郊扎什城驻藏大臣衙门及兵营移至拉萨城,官兵在扎正
宋时甘州回鹘大臣。禄胜可汗(998—1003在位)时,任本国枢密使。主张联宋抗夏。宋咸平四年(1001),受禄胜可汗派遣使宋,进献玉勒名马、独峰无峰驼、镔铁剑甲、琉璃器皿等,请宋廷遣使统领回鹘部众共讨
藏语音译,吐蕃奴隶制社会中奴隶阶级的统称。此称出现较早,据史载,大约在止贡赞普时已有此种称为“阐”的奴隶出现。至囊日松赞(吐蕃王朝创建者松赞干布之父)时,此种奴隶已成为普遍现象,且从单个奴隶的“阐”,
? —1668清朝将领。又作喀喀木。满洲镶黄旗人。萨哈尔察氏。塘噶里之子。先世居乌喇部。崇德三年(1638),授吏部理事官。五年,从征虎尔哈部。七年(1642),随征明松山。八年,擢吏部参政。屡从征战
元朝官署名。为※太禧宗禋院所属4总管府之一。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建大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立财用规运所。十六年,改为规运总管府。武宗至大元年(1308),改都总管府。旋升会福院。文宗天历元年(1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辽置十二宫。蛮葛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抹里。
藏语音译,意为“寨首”。解放前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头人。每个村寨均有一名。世袭。受命于土官,向寨众传达政令,办理本寨事宜。不享有任何特权。寨众对之亦无任何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