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赤桑雅拉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北魏时高昌王。敦煌人。北魏太和十五年(491,《魏书·高昌传》为五年,恐误,时阿伏至罗尚未西迁),高车王阿伏至罗杀太和初柔然所立高昌王※阚伯周子※阚首归兄弟,立之为王,控制高昌地区(今新疆吐鲁番县东南
古地方政区名。始置于燕,秦汉因之,隶幽州。因在辽河以西得名。西汉时领且虑(依郭县,治所在今辽宁朝阳市西)等14县,辖境东至今辽宁北镇县附近与辽东郡毗连,西在今朝阳市南、河北平泉县北与右北平郡相邻,南临
见“树洛干”(1577页)。
①蒙古国驸马。又译泰出、塔术。斡勒忽纳惕氏。※月伦太后(成吉思汗母)弟斡剌儿之子,一说作月伦弟。娶成吉思汗幼女按塔伦(又译阿勒塔伦)公主,称古列坚(驸马),故习称塔出驸马。成吉思汗赐以“照儿薛禅”称号
门巴族的传统礼俗。流行于西藏墨脱地区。闻有客至,全家必用竹筒盛装黄酒迎到村口为客人洗尘。男主人陪客,女主人持瓢站立斟酒,客人喝一口,斟上一点,始终保持客人碗中酒满。以示热情和尊重。客人离去时,则全家携
古族名。又作乌丸。东胡族一支。语言属东胡语的分支。战国时已见于史籍。与鲜卑均为东胡部落联盟中之大部。秦末汉初,为匈奴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所败,联盟瓦解,余众分聚于两部。该部退保乌桓山(
高句骊国第十三世王药卢的谥号。亦称“西襄王”。药卢于晋武帝泰始六年(270)继位,晋惠帝元康二年(292)死,葬于西川之原,因其葬地加此谥号。
见“驻藏大臣”(1553页)。
代国和北魏官名。代国和北魏初期用以统辖※内入诸姓及※四方诸姓部落之官员。据《魏书·官氏志》载,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339),将统辖地区“分为南北部,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时帝弟觚监北部,子实君监南部,
①傣语音译,意为“田”,除泛指水田外,又是旧时西双版纳等傣族地区计算土地面积和交纳官租数额的单位名称。每“纳”约相当于四分之一市亩。 ②居住在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区和四川省盐源县左所区的纳西族自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