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赤桑雅拉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1218金大臣。本名讹出。西南路(治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东)猛安人。女真族。完颜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累调河东北路提刑司知事,历同知辽州军州事、国史院编修官、应奉翰林文学、南京路转运副使。
见“阿布勒比斯”(1231页)。
见“完颜亮”(1145页)。
1615—1655清初将领。满族。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曾孙,广略贝勒※褚英孙,安平贝勒※杜度长子。初封辅国公。随皇太极围困明锦州,松山,立有战功。清崇德七年(1642),袭奉恩镇国公。因兄弟间心
蒙古语音译,意为“分支”、“部分”、“队伍”。为台吉所属领地组织,出现于西蒙古。由准噶尔汗或珲台吉统辖。噶尔丹策凌时设置21昂吉,约10万户,每一昂吉近5千户。由卫拉特各部有权势的台吉分领之,如绰罗斯
即“消奴部”(1933页)。
藏语音译,意为“一五二四”,即藏历十五绕迥第二十四年。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由掌办商上事务第穆呼图克图报请驻藏大臣批准,于光绪十六年(1890)仿※九松西著”币铸造,惟正面铸藏文“觉阿尼西”字样,余
1385—1464藏传佛教噶举派僧人、藏戏创始人。又作汤东结布。又名贝楚巴旺秋尊珠桑波。藏族。生于后藏恰卧约哇拉孜。自幼聪慧。初为宁玛派僧人,后改从噶举派,一生倾心佛教。对藏族建桥事业卓有功绩,以西藏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司治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汶县沟口。本长宁安抚使之弟,封副安抚使。清顺治九年(1652),巡检使苏国珖降,康熙六年(1667)颁给巡检司印信号纸,辖120户,年纳麦粮5.41石
①(?—1232)金朝将领。又称“草火讹可”、“草讹可”。因好以草火燎俘虏,故名。女真族。完颜氏。护卫出身。宣宗兴定三年(1219)十一月,以同佥枢密院事行院事于河北。哀宗正大六年(1229)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