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王
南朝宋、齐、梁对吐谷浑王的封号。宋元嘉五年(428)吐谷浑王慕璝、元嘉十六年(439)慕利延(慕延)、南齐建元三年(481)度易侯、梁天监三年(504)伏连筹等吐谷浑王均先后受此封。因其统治地区在今青海黄河以南一带,故以为号。
南朝宋、齐、梁对吐谷浑王的封号。宋元嘉五年(428)吐谷浑王慕璝、元嘉十六年(439)慕利延(慕延)、南齐建元三年(481)度易侯、梁天监三年(504)伏连筹等吐谷浑王均先后受此封。因其统治地区在今青海黄河以南一带,故以为号。
苗疆古迹。位于湖南保靖县龙溪的要坝。北面靠山,南临酉水,东西长1公里,南北宽半公里。1975年试掘,遗物出土有陶器:泥质绳纹灰陶缸、砖、瓦等,有战国铜戈、山字铜镜等铜器。城遗址高出酉水河面约50公尺。
元朝太庙大祭时的一种礼俗。又称“割奠”。祭祀时,例由蒙古博儿赤(司厨)跪割牲肉,置于太仆卿奉侍朱漆供盘之上,酹以马乳,同时巫祝以蒙古语奉告神灵。礼毕,以割奠之余抛撒于南棂星门外。凡遇大祭,必行割奠之礼
参见“阿沙”(1192页)。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
见“偶思”(2072页)。
即“蛮书”(2272页)。
①满语音译,意为“牧群”。清顺治十八年至康熙十六年(1661—1677),禁中设“阿敦衙门”,由御马监改称,即上驷院前称;辖以“阿敦昂邦”,即后称“上驷院卿”,正三品,2员,掌御马等牧养、管理、使用诸
在今内蒙古集宁市东南25公里的土城子村。是一座正方形的城市。分内外两重城,内城在外城之东北角内,是官署所在地。外城是工商交易场所。城内有南北两条主干大街,与小巷交错分布。1922年发现元皇庆元年(13
即“阖闾”(2385页)。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八世”(18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