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勒弥
即“吉里迷”(681页)。
即“吉里迷”(681页)。
元代官署名。亦称宣政院分院。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兼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军民事务。二十八年(1291),置行宣政院于杭州;至大四年(1311)撤销。延祐五年(1318
?—1252蒙古国王妃。又译唆鲁禾帖尼、莎儿合黑塔泥别吉,后世尊称为别吉太后。“别吉”为部落首领之女的称号,有“公主”之意。克烈部※札合敢不之女。南宋嘉泰三年(1203)克烈部败亡后,赐给※拖雷为妻,
①藏语音译,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为土司办事的人。每村两人。由差巴(支差者)公推、土司认定。专门负责管理土司所有的差房,向差巴催缴实物贡赋,为土司出巡准备帐篷、炊具等。无报酬,不享有任何
元朝地方官署名。世祖至元九年(1272)定都大都后,和林成为元朝治下的地方行政区划,立和林转运司。约至元十九年,改置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掌军民、城郭、工局、仓廪、屯田、驿站等事务
古族名。宋代溪峒地区少数民族。高州原名珍州,其地包括今贵州道真、正安等地。宋初首领田景迁内附,拜珍州刺史。开宝元年(968),以郡多火灾,改名高州,始有其族称。八年(975),田景迁卒,以其子衙内都指
契丹官名。一作阿札豁只。《辽史·国语解》称:“阿札割只,官名,位在枢密使下,盖※墩官也。”“辽排班图,有高墩、矮墩、方墩之列。自大丞相至阿札割只,皆墩官也。”此官所掌不详。开国前,※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
部分壮族自称。壮语音译,意为“傣人”。分布在广西龙州、钦州、防城及文山州境内。操壮语南部方言。
见“斡兰卫”(2424页)。
见“番役”(22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