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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安谋克

女真族在氏族社会未期形成的军事组织,后为女真社会军事、行政、生产合一的社会基层单位。一作明安穆昆。女真语“猛安”,意为千夫长;“谋克”,意为百夫长。习称猛安为千户,谋克为百户。女真族在由氏族制度向国家组织过渡时期,有战各部首领率民以行,按所统人数多寡,称猛安或谋克。辽天庆四年(宋政和四年,1114),阿骨打起兵攻克辽宁江州(治今吉林扶余县东南小城子古城),还师后,定300户为1谋克,10谋克为1猛安。此后,逐渐由单纯军事组织兼有行政、生产职能,且有过分等级及户数增减之变化。皇统五年(1145,一作天眷三年,即1140),金熙宗分其为上中下3等,宗室为上余次之。天德二年(1150),海陵王削上中下之名,只称“诸猛安谋克”。大定十五年(1175),以谋克内户数增多,世宗再定每谋克不过300户,7至10谋克为1猛安。史载大定二十三年,女真人共有猛安202,谋克1878。金宣宗南迁后,元光年间(1222—1223)招义军,以30人为1谋克,5谋克为1猛安。后甚至以25人为谋克,4谋克为猛安,使每谋克除旗鼓、司火者外,能战斗者只18人。女真人在发展初期,对归附降人也用猛安谋克授其首领,以统其众,户数无定制。时有汉人、渤海、契丹、奚等猛安若干。待势力寝盛,金太宗于天会年间(1123—1135)以“恐风俗揉杂”为名,停止此制。皇统五年,金熙宗又进而罢辽东汉人、渤海人猛安谋克承袭之制,夺其兵权归女真人。大定(1161—1189)初,金世宗再以契丹人在海陵王时不愿出征和反叛为由,裁契丹猛安谋克,以其户分隶女真诸猛安谋克。奚族的猛安谋克也被同时废除。此后,它成为纯女真人的社会组织。猛安谋克户在金代受到种种特殊照顾。作为军事组织,猛安之上置军帅,军帅之上设万户,万户之上有都统(天德三年省万户,军帅直隶都统。时亦称军帅为猛安,而猛安则称亲管猛安);谋克之副曰蒲里衍(一作蒲辇、佛宁,女真语50户或50夫长之意)。首领初只训练士兵,指挥作战,后还负责劝课农桑,组织和监督生产,金熙宗后完全成了“三合一”的社会组织。它对促进女真社会发展,巩固女真族的统一,加强军事力量,起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女真贵族入主中原,把它搬到中原地区,则变成了阻碍社会发展,束缚女真人前进和实行民族压迫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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