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藏传佛教寺院。藏语意为“吉祥汇聚寺”。在青海同仁县黄乃亥林区边沿。《安多政教史》称该寺为一切修行地之楷模。明天启五年(1625)由隆务寺曲哇活佛洛桑丹贝坚赞开辟为修行处。清顺治五年(1648),由第一
清代八旗内爵名。乾隆元年(1736)增设的爵秩之一,由※拖沙喇哈番(俗称半个前程)改称为此爵。位列骑都尉之下,恩骑尉(乾隆十六年增设)之上,正五品。参见“拖沙喇哈番”(1365页)。
傈僳语音译。亦称“司扒”或“搓吾”。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的村寨头人。每个村寨皆有1人。由村寨中孚众望的长者担任。通常非世袭,亦不经过民主选举。职责是:对内排解纠纷、领导生产、主持祭祀,充当男女结婚证人
1769—1784清代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活佛。内蒙古科尔沁札萨克图郡王旗人。郡王那旺萨布丹次子。被选定为内齐托音呼图克图四世,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举行坐床仪式。三十八年,为清帝诵经祈福。以佛仓经
古族名。先秦东夷之一。初见于《尚书·禹贡》,谓“海岱及淮惟徐州……淮夷珠暨鱼,厥篚玄纤缟。浮于淮泗,达于菏(河)”。《史记·夏本纪》有相同记载。《禹贡椎指》云:“今淮、
1330—1369明初将领。字伯仁,安徽怀远人。回族。家贫,世代务农。勇力超人,习武善射。初从刘聚义军反元。至正十五年(1355)在和阳归附朱元璋,从拔采石、太平,授总管府先锋,守溧阳。后从徐达取镇江
?—417后秦将领。羌人。※姚兴弟。皇初四年(397),奉命讨武都氐屠飞、啖铁等,杀之。弘始元年(399),以东平公、都督山东诸军事、豫州牧,镇洛阳。十六年(414),以秦安远将军、雍州刺史杨佛嵩为赫
北魏明帝时,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激化,边疆地区不断发生起义。正光五年(524)六月,魏秦州刺史李彦因“政刑残虐”,被城人薛珍等所杀,众推羌人莫折太提为领袖。太提自称秦王,遣卜朝(胡)攻高平,杀魏镇将赫连
见“巴岳特”(410页)。
?—1647清朝将领。蒙古族。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图美子。土谢图汗※奥巴从弟。天聪七年(1633),向后金朝贡。崇德元年(1636),封札萨克镇国公,世袭罔替。二年,随承政尼堪由朝鲜进征瓦尔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