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门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正月,纳木里河女真野人首领白百舍等来朝,与纳木河卫、哈鲁门千户所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作佛尔们河卫,并说该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南45里。出库今有据此定在吉林市南一带纳窝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正月,纳木里河女真野人首领白百舍等来朝,与纳木河卫、哈鲁门千户所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作佛尔们河卫,并说该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南45里。出库今有据此定在吉林市南一带纳窝集。
西夏官署名。系七种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掌国家图书著作等事。设秘书监、秘书少监等官。
蒙古旧部名,清代卫拉特蒙古四部之一。其首领姓伊克明安。据《黄册》所载,为斡亦刺※忽都合别乞子※亦纳勒赤和※脱劣勒赤之后裔,活跃于蒙元政治舞台上,被斡亦剌王族直系掌握。明前期为卫拉特联盟成员之一。后一部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陈履才著。乾隆七年(1742)著。手抄本2册。内分6卷:1卷河套建署沿革考;2卷河套建署郡县沿革考;3卷河套边城堡、城口关塞、山川;4卷古迹、物产、边防、边市盐法;5卷、6卷艺
见“乌春”(329页)。
书名。广西土司志书。1卷。明田汝成(约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是书记述明将翁万达平定广西土官韦应、赵楷、李寰之乱等事迹。清“四库馆”臣亦称为从※《炎徼纪闻》中摘出别行之本。
藏语音译,又译牒巴、第悉。原意为“部落长”、“头人”、“领袖”。清初西藏地方官名,意为“政务总管”,代表达赖喇嘛参加蒙古和硕特部在西藏建立的地方政权。后五世达赖喇嘛命掌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权力甚大,俗
元朝纸币之一种。简称至大钞。武宗至大二年(1309),以中统、至元钞通行年久,物重钞轻,改印造至大钞,以银计值。钞面自2两至2厘共13等。与至元钞并行流通,每1两准至元钞5贯、白银1两、赤金1钱。次年
清末新疆柯尔克孜族千户长。光绪四年(1878),清政府将帕米尔地区军政中心从郎库里移至木尔加布后,与库鲁木旭伯克一起被任命为当地行政长官,管辖喀拉库里、郎库里、木尔加木、阿尔楚尔、地西都完和阿克苏(今
见“迈达哩胡土克图”(742页)。
1946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和※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的代表,在热河承德(今属河北)正式举行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通称“四三会议”。会上通过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主要决议》。决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