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本
藏语音译。意为“百长”。①旧时原西藏地方政府藏军官,次于※如本,略似连长,贵族平民皆可充任。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如本之下设甲本2名,每甲本领兵125名。俸银年20两,由西藏地方政府交驻藏大臣分春秋两季颁发。 ②旧时西藏牧区的百户长,实辖户数有时多于百户。受宗本或土司节制。负责在辖区内征派差税,处理民事纠纷等。一般世袭,享有豁免差役等特权。
藏语音译。意为“百长”。①旧时原西藏地方政府藏军官,次于※如本,略似连长,贵族平民皆可充任。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如本之下设甲本2名,每甲本领兵125名。俸银年20两,由西藏地方政府交驻藏大臣分春秋两季颁发。 ②旧时西藏牧区的百户长,实辖户数有时多于百户。受宗本或土司节制。负责在辖区内征派差税,处理民事纠纷等。一般世袭,享有豁免差役等特权。
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南左翼中旗台吉。又译拉察布。号墨尔根岱青。蒙古族。墨尔根诺颜之子。康熙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五十五年(1716)晋固山贝子。五十九年(1720)以兵护送达赖喇嘛入藏。雍正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红军所建立的第一个回民自治地方政权。在彭德怀为首的西征红军影响下,由中共陕甘宁省委李富春直接指导,于1936年10月20日在宁夏同心城清真大寺举行的回民自治代表大会上正式成立。会上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宗教法官。一译哈毕吐拉。和田人。初曾赴麦加朝圣。咸丰七年(1857)归国。同治三年(1864),乘库车爆发农民起义之机,与和田阿奇木伯克子海孜那奇勾结,举事,被举为“帕夏”(王)。引兵
?—约1679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纳喇氏。顺治十五年(1658),任三等侍卫,后迁二等侍卫、秘书院学士。康熙八年(1669),迁副都御史。九年,疏请划一官员罚俸制,无论升降均罚现任俸。授陕西巡抚
即“别速惕”(1070页)。
古水名。初见于《魏书·勿古传》,《新唐书》“速”作“粟”,或作“涑沫江”。即今第二(北流)松花江。一说粟末水与涑沫江所指有区别,后者包括今第一、二松花江。勿吉、靺鞨族中的粟末部(后称粟末靺鞨),因依此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
即“烘和罗鄂笼”(1927页)。
清代新疆地名。今于田县所在地。又称克里雅、克里野。其南有克勒底雅山,是从新疆进入西藏的重要通路。因山道崎岖,淤沙积雪,烟瘴逼人,行人稀少。康熙五十六年(1717),准噶尔部大策凌敦多布即经由此路侵袭西
见“葛可河卫”(21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