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约青海十二事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特等部。三、贸易互市定地限时。四、蒙古王公接捧谕旨,须行跪接礼。五、不准掠夺他人分地,不准劫夺过往商贾。六、不准娶继母及强娶兄弟之妇;察罕诺们汗庙内,不许妄自议事。与※《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同被作为治理青海事务重要依据。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特等部。三、贸易互市定地限时。四、蒙古王公接捧谕旨,须行跪接礼。五、不准掠夺他人分地,不准劫夺过往商贾。六、不准娶继母及强娶兄弟之妇;察罕诺们汗庙内,不许妄自议事。与※《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同被作为治理青海事务重要依据。
清代甘肃官学名。校址在州所在地(今甘肃安西县)。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府学改置。每年通过考试录取文童6名,武童6名。设学正1员。
见“蓟县白塔”(2317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赤盏、食盏。为附辽籍女真的一支,居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张家堡等地。金朝建立后,有的迁居来州(治今辽宁绥中县西南),有的迁入长城以内。
即罗卜藏丹津所著《蒙古黄金史》(234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雅鲁卫。洪武十五年(1382)二月,千户皂化归明。永乐六年(1408)三月,与兀鲁罕河等8卫同时设立。在雅兰河(前苏联滨海边区塔乌河)流域。万历四十二年(1614),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七年(1409)三月,葛林河等处女真野人首领秃里木等120人来朝,于其地置卫,与葛林等10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版长卫,并说清代有版长峪,在兴京(今辽宁省新宾
西夏军队之一种。在战争中俘获的汉人,抽其健壮勇敢者编为前军,称此。
明代傣族土司名。本马龙他郎甸猛摩地,名者岛。洪武(1368—1398)末内附,隶云南布政司。永乐元年(1403),以其地广人稠,乃置者乐甸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镇源县东北恩乐。十八年(1420),长官刀
1801—?扎贡巴三世活佛。藏族。甘南夏河人。5岁时被嘉木样谢巴确认为扎贡巴活佛。6岁从阿莽班哲达出家,取名衮却丹巴若杰。后在拉卜楞寺学经及五明之学。曾两赴西藏卫地,先后从达浦永增益西嘉措等30余位经
962—1004党项羌拓跋部首领。本姓拓跋氏。又名赵保忠。宋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光睿子,李继筠弟。初任职衙内都指挥使,兄死袭职,因不孚众望,致宗族叛离。银州刺史李克远与弟李克顺率兵袭击,设伏败之,以兵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