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舞
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原流行的传统舞蹈。因以筷子为舞具,故名。原为男子独舞,以头顶燃灯,右手执筷,击打身体有关部位,发出声音,边打边舞,动作主要表现在肩、手、腰、腿,节奏强烈,动作健美。在节庆佳日或宴会上即兴而起,敲起清脆而有节奏的声音。后来无论男女老幼都能伴舞。经过加工整理和提高,去掉头顶燃灯,成为舞台上深受群众欢迎的舞蹈。
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原流行的传统舞蹈。因以筷子为舞具,故名。原为男子独舞,以头顶燃灯,右手执筷,击打身体有关部位,发出声音,边打边舞,动作主要表现在肩、手、腰、腿,节奏强烈,动作健美。在节庆佳日或宴会上即兴而起,敲起清脆而有节奏的声音。后来无论男女老幼都能伴舞。经过加工整理和提高,去掉头顶燃灯,成为舞台上深受群众欢迎的舞蹈。
即“大明俊”(83页)。
云南西双版纳和澜沧等地哈尼族居屋称谓。类似※“干栏”,但较之简陋。竹木结构,以茅草或木板盖顶,上下两层。楼下用于饲养牲畜,存放薪柴,安置脚碓,楼上住人。宽敞,但通风、照明欠佳。一屋隔为两间,男女分住,
见“高州”(1907页)。
景颇族的景颇支语(载瓦支语称“吾戈拢”)。原指景颇族原始社会时期所实行的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方式。当时生产资料公有,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后来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个体家庭经济的确立,逐渐演变为一种换工方式,
见“大横帐”(90页)。
即“羌娜”(1140页)。
又作宕昌。州、郡名。原为宕昌羌所据之地,并建宕昌政权。其境域自仇池以西,东西千里,席水(今甘肃天水市)以南,南北800里。后归吐谷浑。北周保定四年(564),武帝宇文邕遣大将军田弘略其地,灭宕昌国,于
?—1782清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赫舍哩氏。雍正十三年(1735),由闲散袭远祖德禄骑都尉世职。乾隆十八年(1753),授三等侍卫。二十七年(1762),授直隶居庸路营都司。三十五年(1770),迁
鲜卑族一支。源出东胡。以部为氏。属东部鲜卑,世居辽西。三国魏青龙三年(235),鲜卑联盟瓦解后,逐渐兴起,自成一部。西晋时势力渐盛,有部众3万余户,拥兵四、五万,疆域最广时西接渔阳(今北京密云县西南)
古代南方一些少数民族对其酋长或首领的称谓。据《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汉代长沙武陵蛮“名渠帅曰精夫”。建武二十三年(47年),武陵蛮精夫相单程曾据险隘起事,攻郡县。后为汉伏波将军马援所败,归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