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什奇部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译崇巴噶什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二十八年(1763),首领瓦勒比以其辖地供牧放官厂牲畜,并悉心经理牧群,获四品顶带。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200余里巴尔昌卡伦至西北喀浪圭卡伦以外一带游牧。属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译崇巴噶什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二十八年(1763),首领瓦勒比以其辖地供牧放官厂牲畜,并悉心经理牧群,获四品顶带。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200余里巴尔昌卡伦至西北喀浪圭卡伦以外一带游牧。属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普米语音译,又称“韩规”。普米族对巫师的一种称谓。主要替群众驱鬼治病,主持送葬,婴儿起名,青少年举行成年礼等仪式。举行仪式时,用栗树根削成不同形状的女鬼,埋于地下,然后诵经文,由助手击鼓,吹螺号,丁巴
见于萨囊彻辰《蒙古源流》,即“撒尔塔”(2491页)。
见“罗卜藏舒努”(1421页)。
?—1765清乾隆年间乌什起义首领。维吾尔族。乌什人。乌什起义首领赖和木图拉之父。初为乌什四品伯克。乾隆三十年(1765)二月,子赖和木图拉因不堪乌什办事大臣素诚、阿奇木阿布都拉凌虐,组织暴动。因恐事
见“阿塔”(1197页)。
即“吉里迷”(681页)。
?—1847清道光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乾州(今吉首)大河寨人。苗族。家贫,少年习武。因不堪地主、官吏剥削,用苗族民间“合款”的组织形式,发动群众抗粮抗租。道光二十四年(1844),向官府提出减免屯租
元朝将领。又作忽马儿。回回人。至元十三年(1276),以万户从阿术攻南宋,受命守泰州。十五年(1278),与张弘范攻宋将张世杰。二十一年(1284),与忽都虎领兵攻占城(今越南中南部),其国主以书降。
见“招仙塔”(1375页)。
参见“提其辽”(21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