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卜赤颜
即“脱必赤颜”(2082页)。
即“脱必赤颜”(2082页)。
西域古族名。参见“仲云” (799页)。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书名。又作《湘中山水记》或《湘川记》。晋代罗含撰。三卷。著者桂阳耒阳人,字君章。历官尚书郎、宜都太守、散骑常侍等。内容主要记载湖南省山、水、物产、古迹,共4类,乃湖南之早期志书,后人采之仿之者不少。早
东汉骆越反汉女首领。参见“征侧”(1466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札布噶河源。东至烘乌,接本部右翼后旗界;西至膏林塔拉,接本部中后旗界;南至莫霍尔噶顺,接军台及本部右翼右后旗界;北至哈喇乌苏,接本部中左旗界。有佐领2。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旗主
?—1758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圣祖※玄烨第二十一子。号紫琼道人。雍正八年(1730),封贝子,晋贝勒。十三年(1735),高宗即位,晋慎郡王。卒,谥靖。其诗清秀,尤工画,著有《花间堂载笔》、
彝语音译。意为被抢来或买来的汉族人。系辱蔑之词。解放前,在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的一种奴隶。等级地位同于※呷西,没有任何自由,可被主子随意买卖或屠杀,隶属于※节伙、※布尔杂补等。民主改革后,等级制度被
清代京师绿营之俗称。即“巡捕营”(948页)。
满洲官名。清帝的高等侍卫官。设于内大臣之后,衔列内大臣、散秩大臣之上,正一品。顺治(1644—1661)初定,以领侍卫内大臣六人(※上三旗各设2人)统领御前、殿堂诸侍卫。除奉特旨补授(如额亦都子孙皆世
古代壮族土官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宋、元、明、清时,壮族土官婚娶,盛行新郎到新娘家举行婚礼之俗。届时,女方父母为其女在距村五里外盖一草屋,称为“寮房”,然后敲锣打鼓,把新郎和新娘送进“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