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颇
藏语音译,意为“地皮税”或“地方差”。又称“渝差”。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堆穷(小户)向差巴(支差的人)交纳的差税。差巴领种的差地,所有权属西藏地方政府,需支差。堆穷住在这片土地上,即不支差,又喝此地水、拾此地柴,故要向占有这片地的差巴交纳“地皮税”。交纳标准:一般成年(18—60岁)男子,年交1只大绵羊;成年女子,交1只大山羊;不满18岁或年逾60者,无论男女,人均年交12“鲁古”青稞。是堆穷向差巴集体交纳的差税,以村为单位,收入按比例归各差户所有。表现出差巴和堆穷在土地上的从属关系。
藏语音译,意为“地皮税”或“地方差”。又称“渝差”。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堆穷(小户)向差巴(支差的人)交纳的差税。差巴领种的差地,所有权属西藏地方政府,需支差。堆穷住在这片土地上,即不支差,又喝此地水、拾此地柴,故要向占有这片地的差巴交纳“地皮税”。交纳标准:一般成年(18—60岁)男子,年交1只大绵羊;成年女子,交1只大山羊;不满18岁或年逾60者,无论男女,人均年交12“鲁古”青稞。是堆穷向差巴集体交纳的差税,以村为单位,收入按比例归各差户所有。表现出差巴和堆穷在土地上的从属关系。
见“燕齐”(2545页)。
?—1850清代彝族土司。四川凉山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都太凝之孙。道光七年(1827)袭祖父之职。在任期间,为政较开明,时称其“薄赋敛,课农桑,勤耕读,开草莱,
书名。亦名《北虏风俗》。明朝兵部尚书萧大亨著。成书于万历二十二年(1594)。书前有作者自序,正文由匹配、生育、分家、治奸、治盗、听讼、葬埋、崇佛、待宾、尊师、耕猎、食用、帽衣、敬上、禁忌、牧养、习尚
即“段就六眷”(1700页)。
傣语音译。又称“昆勒贯”,意为“当官人的议事会”,即贵族议事会。旧时西双版纳勐笼土司的一种较原始的民主议事会组织。由司署的“四卡贞”、“八卡贞”等主要官员和由土司远亲担任的土司司署所在地的村寨头人参加
见“兀鲁河卫”(111页)。
高句骊国官号。亦简称古邹加或古邹。邹一作雏。始见于《后汉书》,记其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之第四等级,位在※“沛者”之下,※“主簿”之上,为掌宾客之官,如鸿胪卿;《北史》、《隋书》所记十二级“大官”中无其
藏传佛教寺庙。藏语“布达拉”音译。位于今河北省承德市郊狮子沟北坡。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为庆祝弘历60寿辰、皇太后钮祜禄氏80寿辰而建。占地22万平方米,规模为承德外八庙之冠。全寺分3部分。前部
俗称石窟寺。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寺。位于上京城(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东南峡谷中。上京为契丹国都,亦是契丹民族发祥地。寺建于天祚帝乾统九年(1109)。现契丹原寺已湮,凿于桃石山下50米高处的石窟至令
纳西族流传的口头叙事长诗。为纳西族民间脍炙人口的作品。它描写一对青年男女因不堪忍受封建社会礼教的束缚,断然走上“玉龙游翠国”(玉龙第三国)殉情的动人故事。表现了纳西族人民对旧社会及封建婚姻制度的强烈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