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夫须计
渤海王国官员。仕于武王大武艺(719—737年在位)之世。唐开元十六年(728),奉命朝唐,九月至长安(今陕西西安市),唐授以果毅衔,令归。
渤海王国官员。仕于武王大武艺(719—737年在位)之世。唐开元十六年(728),奉命朝唐,九月至长安(今陕西西安市),唐授以果毅衔,令归。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大德八年(1304),察合台后裔出伯始受封。阿哈伯及子亦里黑赤袭封。
1626—1695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又译阿法克和卓、阿帕克霍加。本名依达雅图勒拉。维吾尔族。喀什噶尔白山派玛木特玉素普和卓长子。原籍撒马尔罕,生于哈密。明崇祯十一年(1638),随父往喀什噶
元代赋敛形式之一。指对舶货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见“抽分”(1364页)。
书名。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由巡抚徐相国等五人受命主纂,布政使司参议宫梦仁、姚淳焘等协修,参加者达60余人。80卷,附图考1卷。成书于二十三年(1684)。体例遵十一年(1672)颁布之《河南通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刚察县哈尔盖乡,原居黄河南赛仓地方,为刚察“查香措登”(亲属七部落)之一。因与邻部发生草原纠纷,误伤人命,受官府和其它部落攻击,活动受限,生活贫困,遂从原部落分出,携10余户投
西夏官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载为谏师位之一,位在第二。为皇太子之师,在中书、枢密位下,与次等司等位。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怒语音译。云南省贡山县怒族对氏族的称呼。参见“起”(1842页)。
?—1525明代四川芒部土官。彝族。初为土舍,因原土知府绝嗣,作为亲支应袭,与庶弟陇政及兄妻支禄争权,仇杀不已。为芒部僰蛮首领阿又磉所乘,倡乱流劫,直至正德十五年(1520)始平。时奉镇巡官命护印。嘉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丹津长子。康熙四十五年(1706),袭札萨克镇国公。五十一年(1712),献马助军。康熙帝塞外行围时,与祖母苏嘛达喇迎觐,受祖母赐墨
? —1784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瓜尔佳氏,原居黑龙江。初以前锋从征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授三等侍卫,赐“墨尔根巴图鲁”号。以战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平霍集占功,迁二等侍卫,授正黄旗汉军副都统,赐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