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族民间技艺。维吾尔语音译,意为“高空走绳”。类似杂技中走钢丝。其法,在高达30余米的大杆顶端,系一根约80米长碗口粗的大绳,将其斜拉至地面。表演者手拿一根3米长木杆,在悠扬乐曲伴奏下,赤脚上
见“塔娃”(2156页)。
见“伊秩訾王”(808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莫啻色卜伯克、莫提色布伯克、摩提色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经典,整饬教务,不参与民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参见“玉资伯克”(477页)。
1608—?清初诗人。字万长。江苏溧阳县人。回族。清顺治八年(1651),被选为贡生,入北京国子监就读。后因耳疾,回归故里。在溧阳南山设馆教书,间或吟诗作文。其诗多抨击时弊,词意俱新。与弟世俊同以诗文
见“编架弩”(2308页)。
杂史。明张志淳(自号南园野人,江宁即今江苏南京人,祖籍云南保山)撰。约成书于嘉靖五年(1526)。内容颇广,记载和考证滇事的有30余条,多可取,言边事更详实。如卷2“麓夷”条,卷7“夷种贵”条,“猛密
元代河流名。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上游之一支。发源于哈剌和林山。“哈剌”意为“黑”,“和林”一说意为“岩团”,一说意为“营帐”,即“黑岩团”或“黑营帐”。《元史·地理志》称成吉思汗、窝阔台汗时所建都城哈剌和
?—974五代末至宋初,归义军节度使。※曹议金三子。开运二年(945),兄曹元深卒,继任。三年,被后晋封为沙州留后。自称归义军节度使、检校太保。与周邻诸国、诸族保持和好关系。显德二年(955),被后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