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户
见“军户”(925页)。
见“军户”(925页)。
见“左国城”(458页)。
解放前塔吉克富户对奴隶的称呼。塔吉克语,意为“象牲畜一样买来的人”。多系自坎巨提、那戛尔等地买来的罪犯。在主人家里没有人身自由,一切都听从主人安排。无土地和私人财产。主人有权任意打骂或将其杀死。婚姻也
撒拉族史称。参见“撒拉族”(2493页)。
清代征战、禁卫军之一。遴选八旗满洲、蒙古兵丁之最精锐者组成。 (1)顺治元年(1644),八旗噶布什贤超哈分左右翼,编为两营,设“噶布什贤(前锋)噶喇衣(翼的)昂邦(总管)2人分统。十七年(1660)
钦察汗国都城。又译撒莱。有二;一为钦察汗国创建者、成吉思汗孙拔都所建;一为其弟第四代汗别儿哥所建,故有“拔都萨莱”和“别儿哥萨莱”之称。太宗后乃马真称制二年(1243),西征蒙古军东归后,拔都留驻封地
见“安答”(905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听政公平之谓”。职司所辖城、村政府的一切大小事务,职繁权重,位居诸伯克之首,掌生杀予夺之权。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政府平定大小和卓木后,废除世袭,视其管理城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速古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西汉时匈奴王。挛鞮氏。※车牙若鞮单于且莫车之子。任匈奴右於涂仇掸王。汉成帝元延元年(前12),父嗣单于位,保持与汉和好关系,受父遣入侍汉。
?—1653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名和多和沁。绰罗斯氏。※哈喇忽剌长子。一说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左右,与父分居,驻牧于额尔齐斯河两岸、亚梅什湖周围。崇祯七年(1634)父死后,嗣位。翌年,达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