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穆扎
清代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二十二世孙,郡王※腾机思第四子。崇德六年(1641),授三等台吉。顺治三年(1646),随父逃依喀尔喀车臣汗硕垒。五年(1648),归附清朝。六年,尚郡主,授和硕额驸,封多罗贝勒,世袭罔替。康熙三年(1664),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二十七年(1688),选兵侦御准噶尔部噶尔丹。三十五年(1696),请从康熙帝征噶尔丹,以年迈,受命供应信使、驿马食物。
清代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二十二世孙,郡王※腾机思第四子。崇德六年(1641),授三等台吉。顺治三年(1646),随父逃依喀尔喀车臣汗硕垒。五年(1648),归附清朝。六年,尚郡主,授和硕额驸,封多罗贝勒,世袭罔替。康熙三年(1664),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二十七年(1688),选兵侦御准噶尔部噶尔丹。三十五年(1696),请从康熙帝征噶尔丹,以年迈,受命供应信使、驿马食物。
?—310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王子。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汉国创建者※刘渊子。河瑞元年(309),封鲁王。次年,父临终前,委为尚书令,受遗诏辅政。与齐王刘裕、北海王刘乂并称“三王”,总强兵于内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佤族以人体上肢为计算长度的单位。解放前西盟佤族地区大多没有专门量度器,量度的观念也很单薄,一般以人体的关节测量长度:两臂伸开的长度为一“托普”;臂弯到指头的长度为一“所”;拇指与小指
见“萨尔特部”(2010页)。
明末至解放前保安族社会中农民阶级的一个阶层。其来源主要为破产流落该地的农民及当地的孤儿与无房地、无依靠者。政治经济地位较长工略高,稍有自由。租种土地,与贫苦农民一样遭受剥削与压迫。平日要承应地方头人的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西部,东经80度9分、北纬30度46分。历属西藏达巴宗管辖,派有守卡人员驻守。1729年颇罗鼐颁发之封地文书和1737年七世达赖喇嘛批准之封地文书均提及该地。该宗政府每年还派遣
即今新疆乌鲁木齐经过板城至吐鲁番所经天山白杨沟谷道。系唐代西州通往天山南北的重要通道。唐《西州图经》载:“道出交河县界西北,向处月已西诸蕃,足水草,通车马”。沿途出土有汉、唐、元诸代墓葬。
即“弘历”(643页)。
?—1756清朝将领。四川成都人。回族。康熙五十八年(1719),由行伍从征西藏,以功迁陕西庄浪营参将,署川陕督标中军副将。雍正八年(1730),奉命从征准噶尔,以功授直隶山永协副将,署湖北彝陵镇总兵
组合词ulusbigi音译。 “兀鲁思”(ulus),蒙古语,原意为“百姓”、“大众”,后引伸为“国家”和“领民”、“领地”。“别吉”(bigi~begi),蒙古语意为“公主”,蒙、元皇室及诸王之女称
参见“热扑甫”(18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