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勒
土族语音译,意为“蒙古人”。青海省互助、大通及甘肃省天祝一带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土族语音译,意为“蒙古人”。青海省互助、大通及甘肃省天祝一带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金大臣。名老人。奚族。萧氏。金灭辽后易为石抹氏。初官尚书省令史。为迎合海陵王诛杀太宗诸子意,从秘书监萧裕构诬太宗子宗本谋反,致使太宗子孙死70余人,绝后。受宠信,升礼部尚书加特进,数月后又升参知政事,
见“佛阿拉”(1096页)。
阿古柏侵入新疆时实施的统治措施之一。“拉伊斯”阿拉伯语,意为巡行检查执行伊斯兰教法规的官员。是推行宗教统治的工具,权力极大,可以干涉各级伯克的行政。清统一新疆后被废。同治四年(1865),阿古柏夺取喀
准噶尔山名。意谓树木丛密。位于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裕民县东南。原为土尔扈特部驻牧地。明崇祯(1628—1644)初年,土尔扈特部西迁后,为辉特部所据。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平定准噶尔部后,归入
旧时云南耿马、孟定地区傣族土司衙门的地方官吏。相当于一乡之长。有大小等级之分,大圈官管小圈官,相当于地方大小头人,由土司委任,新爷具体统辖。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所属地区各寨的行政权,处理诉讼案件;在经济上
藏语音译,又作巴藏卜、贝桑波,意为“吉祥贤”。为元代以来藏传佛教中藏族、蒙古族、土族、汉族等高僧于法名之下所系之称号。初,印度那烂陀寺末任座主释迦师利跋陀罗(1127—1225)至乌思藏传授教法,萨斯
古县名。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分夜郎辖地中南部置。治所在今贵州赫章。秦亡,夜郎复据其地。西汉复置县,治所在今贵州水城、威宁一带。向为夜郎民所居之地。其地今有苗、彝、回等民族居住。
古地名。见“昔木土脑儿之战”(1346页)。
清代伊斯兰教著作。全称《天方五功释义》,亦称《一斋五功义》。刘智撰。63章。该书用中国儒家性理学说解释伊期兰教念、拜、斋、课、朝“五功”及其意义。分三部分:前七章综述“五功”之原因,中二十五章以仪、法
十五世纪藏族高僧。又作班丹扎释、班丹扎释巴藏卜。明永乐五年(1407),应明帝邀,赴南京。曾奉明帝命,护送西藏大宝法王德银协巴返藏。后屡奉命出使西域诸地,促使这些民族地区归顺明朝,致使“远夷率服,边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