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盟部旗组织法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及特别旗直隶于行政院,与省、县平行,互不统属。盟旗职官照旧,旗札萨克以下协理、管旗章京、副章京,均改为旗务委员。分设盟、旗民代表会议。此法公布后,由于一些盟长、旗札萨克及地方省县政府的反对,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及特别旗直隶于行政院,与省、县平行,互不统属。盟旗职官照旧,旗札萨克以下协理、管旗章京、副章京,均改为旗务委员。分设盟、旗民代表会议。此法公布后,由于一些盟长、旗札萨克及地方省县政府的反对,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即“颉跌利施可汗”(2166页)。
?—842吐蕃国相。唐会昌二年(842)达磨赞普被臣下所杀,吐蕃诸王子争权交兵时驻守渭州为帅,与乘机欲自立赞普的落门川讨击使论恐热相对立,与论恐热战于薄寒山,兵败,集合苏毗、吐谷浑、羊同兵8万保洮河自
即“张建成”(118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额埒河卫。永乐八年(1410)十二月,女真首领早花等20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朵儿必河等4卫同时设立,以早花为指挥。辖地约当前苏联萨哈林岛(库页岛)纳比耳河(清图为
见“汉书”(615页)。
①蒙古语音译。源于突厥语,意为“同伙”,特指突厥和回回商帮及其成员,蒙古国和元代引伸为经营高利贷商业的官商。蒙古大汗至诸王、公主、后妃皆置斡脱,提供本银予回回商人经营商业,发放高利贷,以牟巨利,称为“
即“马訾水”(179页)。
见“遥里”(2370页)。
书名。(1)宋王偁撰。1卷。本书记党项拓跋氏兴起至西夏李元昊建国之史实。曹溶《学海类编》收有此书,实即王偁《东都事略》卷127至128中之《西夏》附录。(2)清陈崑撰,16卷,未见传本。《清史稿·艺文
?—506北魏起义首领。泾州(治今甘肃泾州县北)人。族属休屠胡(又作屠各胡)。宣武帝正始三年(506)正月,聚众起事,自称王,改元圣明。与秦州(治今甘肃天水市)羌人吕苟儿、休屠胡王智起义相呼应。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