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货币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诃咥、跌。初游牧于阿得水(即阿跌水,今伏尔加河)畔。先后属突厥汗国、薛延陀汗国。唐贞观二十年(646),薛延陀汗国亡。次年,唐以其地置鸡田州,隶燕然都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
西汉时乌孙大昆弥(王)。※翁归靡第三子大乐子。成帝永始元年(前16),大昆弥雌栗靡被末振将遣人杀害后,被汉中郎将段会宗等立为大昆弥。为报杀侄仇,命翎侯难栖杀末振将。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进京朝觐,
?—1755卫拉特蒙古青海辉特部台吉。伊克明安氏。卓哩克图和硕齐孙,第巴第四子。初隶和硕特部。雍正元年(1723),以罗卜藏丹津反清,偕诸兄弟降附清军,选兵助击罗卜藏丹津等于哈玛尔岭。二年,别编旗分佐
即蒙古乣,《金史》写作“萌古乣”。金代由蒙古各部人组成的军兵。辽、金、元三代,以北方被征服的各族人组成的军兵,称“乣军”,或写作“乣军”、“纠军”,除征战外,以游防镇戍为主。萌古乣为金代诸乣军之一。《
见“耶律”(1300页)。
广西大苗山地区部分苗族的自称。详见“苗族”(1335页)。
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见“张承奉”(1181页)。
参见“督”(23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