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大胜
元末明初湖广施南道土官。土家族。元末为施南道(治今湖北宣恩县)宣慰使。洪武四年(1371),遣弟覃大旺、副宣慰使覃大兴赴朝,纳元所授金虎符。十五年(1382。一说十六年),改施南道宣慰司为宣抚司,任宣抚使。十七年,受命招抚散毛(治今湖北来风县)等“洞蛮”。二十三年(1390),联合数土司反明,遭明将、指挥徐玉兵围击,被擒,械送京师,磔于市。
元末明初湖广施南道土官。土家族。元末为施南道(治今湖北宣恩县)宣慰使。洪武四年(1371),遣弟覃大旺、副宣慰使覃大兴赴朝,纳元所授金虎符。十五年(1382。一说十六年),改施南道宣慰司为宣抚司,任宣抚使。十七年,受命招抚散毛(治今湖北来风县)等“洞蛮”。二十三年(1390),联合数土司反明,遭明将、指挥徐玉兵围击,被擒,械送京师,磔于市。
见“平越府”(503页)。
清代准噶尔部侵扰西藏战役之一。康熙五十六年(1717),准噶尔部策妾阿拉布坦借口送婿噶尔丹丹衷(拉藏汗子)及女博托洛克返藏,遣大策凌敦多布率兵6千袭击西藏。拉藏汗与眷属、大臣正避暑于达木,令噶伦颇罗鼐
元地方军政机构。隶陕西行中书省。辖黄河以东盐州、夏州等西夏故地。武宗至大三年(1310)置,治察罕脑儿(汉语称白海,在今内蒙古乌审旗南)。原为世祖子安西王忙哥剌分地,置有蒙古4千户。大德十一年(130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参见“峒僚”(1646页)、“峒”(1646页)。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抚使※彭万潜子。洪武二年(1369),父卒,袭宣抚使职。五年(1372),遣使献夏明玉珍所授之印。六年,于其地置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命为宣慰使,
赫哲语音译,意为“三页板船”或“舢板船”。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出现于20世纪初。主要用于拉网、下钩捕鱼和运输木材、茅草等,载重约1200斤。制作:以直径2尺多、长2.3—2.5丈无疖的
1936年6月察哈尔省民政厅长秦德纯与日本关东军代表土肥原达成的允许日本侵占察哈尔省领土的丧权辱国协定。是年5月,四名日本特务在察哈尔省境内活动,偷绘地图。6月5日,被张北县(今属河北)驻军扣留,不久
近代回族群众团体。1912年由王宽、侯松泉等人在北京发起成立。以“兴教育,固团体,回汉亲睦;兴实业,重工艺,中土通商”为宗旨。会员多为回族名流。次年在归绥(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设分会,后遍及全国各地。
五代时党项羌首领。本姓拓跋氏。※李思忠子。五代后梁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仁福族弟。以忠厚称。仕后唐为银州防御使。明宗天成元年(926),与绥州刺史李彝敏共同讨定绥、银二州之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