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匾勐
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又作召匾勐。傣族。车里宣慰使※刀木铸子。康熙二十三年(1684)父卒,清廷委其为宣慰使,年方4岁,由母蝶宇摄政。年22岁始亲政。在职40年,雍正二年(1724)卒。
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又作召匾勐。傣族。车里宣慰使※刀木铸子。康熙二十三年(1684)父卒,清廷委其为宣慰使,年方4岁,由母蝶宇摄政。年22岁始亲政。在职40年,雍正二年(1724)卒。
约1890—?傣族起义领袖。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县勐龙区人。傣族。原为武术教头,以教授武术之便,广结乡人,于傣历1275年(1913)聚众四五千人于曼纳囡,上书要求勐龙土司减免官租,并领导群众组成农民武装
战国时期蜀人首领。蜀国开明氏第九世王(一说为第五世王)。将国都由郫邑(在今四川郫县城北2里)迁至成都,去帝号,复称王。俗尚赤,始立宗庙,习礼乐,进一步推行中原文化。
见“斜离底”(733页)。
藏区民间佛教石供之一。原为藏族民众设置的界址及计算里程的标志。在藏区之民居处、道路、码头、山口、林间要道等处多有之。藏民将石块、石板等堆放在一起,往来行人,每每投放一块至数块,积少成多,久成石堆。藏传
见“董山”(2184页)。
见“乞合都”(123页)。
旧时云南孟连傣族封建土司在公良、大吉等地佤族村寨委任的头人。是傣族封建土司在佤族地区的代理人,下设布崩、布皆、布浪木,向当地佤族人民征收劳役、实物或货币地租。国民党时期又被加委为保甲长,负责征收各种捐
见“越里吉”(2190页)。
? —1668清朝将领。又作喀喀木。满洲镶黄旗人。萨哈尔察氏。塘噶里之子。先世居乌喇部。崇德三年(1638),授吏部理事官。五年,从征虎尔哈部。七年(1642),随征明松山。八年,擢吏部参政。屡从征战
?—1891清代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诺尔布桑子。道光二十七年(1847),父卒,袭固山贝子,后任昭乌达盟盟长。为人有勇无谋,不善待人,自恃官高爵显,作威作福,暴虐无道。凡有骑马过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