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桑扬敦
吐蕃时期“七良臣”之一。松赞干布(617?—650)时吐蕃大臣。尼雅氏之子。又号称“不可缺少的四大臣”之一,政绩卓著。早期吐蕃居民均居山上,以岩洞为室,经其提倡,吐蕃居民从山上迁居河谷地带,建石屋以居,并改建城镇,在最高处建造堡塞。此种聚落布局及民居形式为后世藏人所延袭至今。被誉为吐蕃七贤臣之第五。
吐蕃时期“七良臣”之一。松赞干布(617?—650)时吐蕃大臣。尼雅氏之子。又号称“不可缺少的四大臣”之一,政绩卓著。早期吐蕃居民均居山上,以岩洞为室,经其提倡,吐蕃居民从山上迁居河谷地带,建石屋以居,并改建城镇,在最高处建造堡塞。此种聚落布局及民居形式为后世藏人所延袭至今。被誉为吐蕃七贤臣之第五。
见“耶律贤”(1302页)。
1856—1919近代爱国志士、医生。原名马春生。山东章邱县埠村镇大冶庄人。回族。少时在青州清真寺学习阿拉伯文及伊斯兰教经典。青年时代投笔从戎,隶左宝贵麾下,曾参加中日甲午之战。后习中医,在济南开设药
即“康熙后贵州通志”(2103页)。
清代攸乐(基诺)土目。基诺族(一说傣族)。雍正七年(1729),清政府在攸乐山设同知。十年裁撤,由车里宣慰使刀绍文及各土弁“公保”其为土目。管村塞32 (一说36),辖区东至蛮海(亚来)120里,南至
1917年9月,西藏地方当局在英帝挑唆下,以驻类乌齐(或写作类吾齐,在今西藏昌都西北)川军擒杀一名藏兵为借口,向四川守军进攻。英国立即运来步枪5000支、子弹5万发支援藏军。次年1月川军失利,类乌齐、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
战国时期内蒙古地区古城。遗址在今托克托县东北,呼托公路西侧。《山西通志·府州厅县考》云:“托克托厅,古云州城所在也”。《水经注》引《虞氏记》称,该城由赵武侯所建(赵武侯亦作赵武公,《史记·赵世家》及《
古代中原地区对巨富或称豪一方者的称呼。史籍亦以此称夫余族社会中的奴隶主。《三国志·魏志·夫余传》:“邑落有豪民,名下户皆为奴仆”。
?—1652清宗室、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爱新觉罗氏。太祖努尔哈赤异弟巴雅喇第三子。天聪五年(1631),随太宗攻明大凌河城。崇德元年(1636),率军援入关攻明之清军,因功晋护军统领。二年,从征朝鲜,
见“三岩”(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