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旗人和民人的合词。民人主要指汉人。所谓“旗民分治”,即旗人治以都统、驻防将军等官;民人治以顺天、奉天两府府尹、各省督抚及其下属各官。定例:于京城和各省,皆令旗人聚居于一方,而令民人定居于他方,各从
?—1821清代滇西北傈僳族人民抗暴斗争首领。又名唐老大。傈僳族。云南永北(治今永胜县)公母寨人。原为村寨头人。为反对永北土司高善将傈僳族田土夺去卖给汉族地主,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十二月,聚众数
壮族自称,意为“壮人”、“壮家”、“壮族”。详见“壮族”(888页)。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的基层官吏。受州县官之命掌办乡屯事务。或由县官直接委派,或由该乡群众选举由县官任命。任期不定。管辖区域无固定四至,通常以30里方圆为其范围。下设牌头,每10户推选一名或由乡约委派,
见“大横帐”(90页)。
古族名。又称无终,误称北戎。燕庄公二十七年(前664),出兵侵燕,燕告急于齐,齐桓公出兵救燕,北伐山戎,至于孤竹(河北卢龙南)而还,得其冬葱、戎菽移植齐国。后西迁至晋北(今太原市东),称无终戎。晋悼公
见“石汗那”(450页)。
?—857渤海国第十一世王。宣王※大仁秀孙。唐大和四年(830)仁秀死,以嫡孙权知国务。次年,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改年号咸和。即位后,在其祖父“中兴”的基础上,使“海
书名。唐宴(本名震钧,字在亭,别号涉江,满族)著。撰于1919年,有刘氏求恕斋丛书本和1977年台北文海出版社本。凡4卷。卷1曰纪,内分原始(渤海渊源)、纪年(诸王纪)、后纪年(渤海遗民反辽斗争情况)
?—1271元朝官吏。回回人。元世祖忽必烈至元(1264—1294)初,任云南王忽哥赤属下、大理等三十七部(云南诸部)都元帅。控云南军政大权。至元八年(1271),与阔阔带、阿老瓦丁、亦速夫等密谋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