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特下前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二十年(1755),汗车凌女婿达玛率属众40余户降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布多北乌兰古木(今蒙古境内乌兰固木)。下设1佐领。隶赛音济雅哈图左翼盟,归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其地今属蒙古国。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二十年(1755),汗车凌女婿达玛率属众40余户降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布多北乌兰古木(今蒙古境内乌兰固木)。下设1佐领。隶赛音济雅哈图左翼盟,归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其地今属蒙古国。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泰亦赤乌、泰畴、太赤温、太丑兀里。与成吉思汗所出之孛儿只斤氏同宗,均为海都后裔。传至海都曾孙俺巴孩,人口繁衍,自成一部。游牧于斡难河(今鄂嫩河)以北地区。自合不勒罕(成吉思汗曾祖
即“安树德”(909页)。
门巴族女性戴的帽子。门巴语音译,“色鲁”,意为“黄颜色”;“加”,意为“帽”。相传远古时妇女身无穿戴物,自泽当的三青寺庙的辛波女妖被驱赶出庙跑到门隅来时,当地妇女见其穿戴讲究、漂亮,遂竞相仿效,戴帽就
亦作“空五租”。清代汉人租种台湾部分高山族土地所交地租。清道光年间(1821—1850),水沙连六社高山族拥地甚广,招募汉人前来拓垦闲旷空地,田开成后,纳其所获5%,故称。
?—183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
见“诸抹”(1951页)。
①(?—1696)清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瓜尔佳氏。沙尔达虎之子。初任佐领。顺治十四年(1657),授秘书院侍读学士。十六年,袭父职为宁古塔总管。十七年(1660),与副都统尼哈里率兵至黑龙江、松花江
古百越地名。汉置县,治所在今广西苍梧县西孟陵。三国至南朝陈因之,属苍梧郡。唐、五代十国改为孟陵县。为古西瓯、骆越、乌浒、俚僚人聚居地。
见“加罕和卓”(641页)。
清文学家。山东益都(今青州市)人。回族。著有《四松斋集》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