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戛司
见“辖戛斯”(2445页)。
见“辖戛斯”(2445页)。
见“四楼”(552页)。
?—1275蒙古国官员、伊儿汗国大臣。又译阿儿浑、阿尔浑·阿合。蒙古斡亦剌部人。千户太出之子。一说其出身低微,家境贫困,荒年,父曾以其易一牛腿。通晓畏兀儿文书。元太宗时任必阇赤(书史、书记),颇受重用
清代新疆厅名。光绪十四年(1888)置。治所在今新疆塔城。有维吾尔等族村庄9处、12驿站、6卡伦,额鲁特部、察哈尔部10牛录、旧土尔扈特部14牛录、哈萨克柯勒依等4部游牧地。归伊塔道管辖。塔城左翼副都
我国哈萨克族使用的拼音文字。历史上哈萨克族曾先后使用过突厥文和后期粟特文。13世纪以后,随着伊斯兰教的传入,哈萨克族逐渐开始用阿拉伯字母来拼写自己的语言。1917年和1924年前苏联的哈萨克共和国曾两
?—1333元朝大臣。字存初。蒙古克烈氏。中书右丞※按摊子。幼充武宗宿卫,累官湖南道宣慰副使。督有司治兵守境,以遏广西徭民起事。历迁湖广行省左右司郎中、佥会福院事、吏部尚书。泰定(1324—1328)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始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大官”中之第二级官名,位于※“大对卢”之下,※“大兄”之上,比唐官正二品,与诸官分掌内外事。盖苏文子男产在高丽国亡前任此官。此前史书不见其名,《新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廓尔喀(今尼泊尔)侵略后藏期间,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随丹津班珠尔私赴边与廓尔喀议和许银,被廓尔喀人所劫。同年,返藏,携带信件,内称廓尔喀差头人至聂拉木与噶伦议明各安
元代蒙古族人民反抗活动之一。元顺帝至正十二年(1352),在全国风起云涌的红巾军大起义影响下,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所属五投下领地发生暴动,元廷派遣翰林学士承旨阔怯前往镇压,暴动失败。
金元时期的社会组织形式。原为女真部落联盟组织形式,无定制,金朝建立前一年(1114),阿骨打(金太祖)定制:三百户为一谋克(女真语“百”,“百夫长”之意),十谋克为一猛安(“千”,“千夫长”之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