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勒衮
见“乌尔衮”(333页)。
见“乌尔衮”(333页)。
①(?—171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玄孙,多罗郡王※衮布长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随抚远大将军费扬古败准噶尔部噶尔丹于昭莫多(土拉河、克鲁伦河上源)。四十七年(1
见“蔡阳蛮”(2443页)。
参见“锡伯族”(236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伊屯河卫。永乐十五年(1417)二月,安出河等处女真首领哈剌苦出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亦迷河卫同时设立,以哈剌苦出、出咩哈为指挥使,赐诰印、冠带等物。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二月,女真首领塔剌赤、亦里伴哥等45人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命塔剌赤等为指挥同知、卫所镇抚、千百户。卫地初在今黑龙江省呼兰河流域肇东、呼兰及木兰、巴
见“索布多尔札布”(1833页)。
即“乌古迺”(332页)。
?—1793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博尔济吉特氏。※达延鄂齐尔汗曾孙。自幼生长于准噶尔。及长,与从侄班珠尔同游牧于塔尔巴哈台地区。乾隆十九年(1754),为避达瓦齐乱,随阿睦尔撒纳等内附,驻牧喀尔喀界
蒙古语音译,意为“支马差之人”。准噶尔部承办汗或大台吉一切蒙古包及搭支帐房等事务的官员。后形成库图齐纳尔鄂拓克,由5宰桑管辖。约4千户。
明末乌撒府土官。彝族。土知府安云龙侄。原为乌撒土知府所属盐仓土目。安云龙卒,无嗣,明廷命其袭职。因土舍安云翔、安咀与之争立夺印,相互仇杀二十年。史称是时“夷民无统,盗寇蜂起,堡屯焚毁,行贾梗绝”,黔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