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宝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鄂谟托氏。西安将军西柱之子。初自官学生授内阁中书,迁户部员外郎。乾隆十六年(1751),授奉天府尹。二十年(1755),署广西巡抚。三十一年(1766)后,历湖北、贵州、福建、广西、山西巡抚,内廷刑部侍郎。三十七年(1772),金川用兵,受命督军饷,勤于职,省糜费。四十一年(1776),金川平,以功加一级。调湖南巡抚,授漕运总督。四十八年(1783),改盛京户部侍郎,兼奉天府尹。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鄂谟托氏。西安将军西柱之子。初自官学生授内阁中书,迁户部员外郎。乾隆十六年(1751),授奉天府尹。二十年(1755),署广西巡抚。三十一年(1766)后,历湖北、贵州、福建、广西、山西巡抚,内廷刑部侍郎。三十七年(1772),金川用兵,受命督军饷,勤于职,省糜费。四十一年(1776),金川平,以功加一级。调湖南巡抚,授漕运总督。四十八年(1783),改盛京户部侍郎,兼奉天府尹。
?—500北魏宗室。原名安寿。鲜卑元氏(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曾孙,阳平王新成长子。父卒袭爵。孝文帝赐名颐。累迁怀朔镇大将。太和十六年(492),与左仆射陆睿并为都督,集3道军3万余出击柔然豆仑,中
?—1404或1405明哈密王。蒙古贵族。元封肃王※纳忽里弟。明洪武后期(一说二十五年,1392),兄卒,继为肃王。成祖即位,遣使赴哈密抚谕,许其以马市易。永乐元年(1403),遣使马哈木沙、浑都思等
明代湖广南渭州土官。又名兴仁。土家族。承袭南渭州(治今湖南永顺县西南)土知州。嘉靖三十二年(1553),奉调随剿盘踞于苏州、松江一带倭寇,以功晋安远右将军。
见“鸢鞮”(1379页)。
见“赤谷城”(1012页)。
书名。明王在晋(字明初,今江苏太仓人)撰。17卷。天启二年(1622)三月,作者任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代熊廷弼经略辽东,后坐罪归籍,于崇祯十一年(1638)撰成此书。记事起万历四十六年(1618)四
藏语音译,又称乃旦,意为“工头”、“监工”。旧时西藏农奴制下在谿卡(庄园)中为领主征调乌拉(差役),指挥和监督农奴劳动,检查登记人畜数额的小头人。多由生产经验丰富的差巴(支差的人)担任。根据庄园自营地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汉文史籍又作舍棱。初隶准噶尔。乾隆二十年(1755)、二十二年(1757),以清军先后击败达瓦齐、阿睦尔撒纳,偕族兄巴图尔乌巴什退据博尔塔拉。二十三年,为摆脱清军副都统唐
清雍正年间蒙古族女画家。字佛园。蒙古正蓝旗人。是宫廷画家※莽鹄立之女。深受家庭影响,自幼喜绘画,及长,随父学画,颇见成效,是一位多才多艺的女子。完颜恽珠《国朝闺秀正始集》评论其绘画“佛园亲受指法,亦工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