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得
拉祜语音译,意为“借种”。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地耕种的称谓。借种的耕地一般只局限于旱地,很少借种水田。解放前大部分旱地虽然已从寨公有转化为个体长期占有和私有,再不能随便开种,但旱地的买卖与租佃却不普遍。缺地户只需征得土地所有者同意便可开种,土地所有者一般不会拒绝,且不收任何报酬。偶有借地者送给土地所有者一些烟、酒等物,但不成定规。
拉祜语音译,意为“借种”。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地耕种的称谓。借种的耕地一般只局限于旱地,很少借种水田。解放前大部分旱地虽然已从寨公有转化为个体长期占有和私有,再不能随便开种,但旱地的买卖与租佃却不普遍。缺地户只需征得土地所有者同意便可开种,土地所有者一般不会拒绝,且不收任何报酬。偶有借地者送给土地所有者一些烟、酒等物,但不成定规。
见“使准噶尔行程记”(1458页)。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易□”,中书位六大之一。位在第四。
1886—1935近代中国伊斯兰教经师、天文历算家。字诚。河南洛阳人。回族。幼孤,家贫,科考未成,转经商。后入学读经。历从陕西、河南各大“阿林”(学者)研习教典,造诣甚深。宣统二年(1910)主持洛宁
亦称“乌吉乌纲”。景颇语音译,意为“拉牛”。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对因某一纠纷引起的家族与家族、村寨与村寨及至“山官”辖区之间的武装抢牛事件的泛称。汉称“拉事”。大多因人命、杀伤牲畜、盗窃及债务与婚姻
藏语音译,意“炊烟”、“冒烟”。①旧时西藏农村对※堆穷的另一种称呼。 ②旧时西藏各地领主或※头人视其需要向当地所有能冒炊烟的居民平均摊派的一种差役名。
?—946五代时吐谷浑首领。唐末吐谷浑部首领、蔚州刺史白义诚后裔。首任阴山府都督。同光元年(923),因战功,受后唐庄宗李存勖赐于中山北石门为栅,号宁朔、奉化两府,为节度使,赐姓名李绍鲁。翌年,移族帐
官名。辽代始设同知府事,金、元因之。明为知府的佐贰,分掌督粮、捕盗、治农、水利、屯田、民政、牧马等事。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当地土酋为府同知,秩正五品,管理所辖部众各种事务,守疆土,修职贡,纳租赋。并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所设可河卫皆作噶哈卫。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