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湖广石梁土官。土家族。石梁(在今湖北五峰县西南)安抚使※唐承祖子。初任下洞长官司长官,后袭父职为石梁安抚使。因与容美(今湖北鹤峰县)宣慰使田舜年有隙,被杀。石梁安抚使之职被田焜如夺袭。
回鹘汗国时兴建,以居唐公主、回鹘汗国可敦(突厥语,意为“皇后”),故名。在今蒙古土拉河上游,布尔根省哈达桑东辽圣宗统和二十二年(1004),为镇州治所及西北路招讨司驻地,置建安军以镇遏北方诸部。辽保大
见“犁汗王”(2072页)。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噶杂那齐伯克”、“噶咱讷齐伯克”。维吾尔语,“噶匝纳”,本意谓“库”;“齐”意谓“典守”。是指职司粮赋,总管一切库储仓粮的官员。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被授予四、五
书名。广西文献古籍汇纂。75卷。清汪森(1653—1726,字晋贤,号碧巢,浙江桐乡人,汉族)辑。成书于康熙四十三年(1704)。作者曾任桂林府通判多年,深感粤西舆志缺略殊甚,考据难资,因取历代诗文凡
见“姚苌”(1772页)。
见“塔山左卫”(2159页)。
清代乌梁海部落分支名。一译明噶特部。初居阿尔泰。后为准噶尔部兼并,被编入其二十四鄂拓克,迁住雅尔(原苏联境内乌尔扎尔)。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时,举部附清,被置于呼伦贝尔。继逃遁,令隶札萨克
宋代下溪州土官。土家族。下溪州(治今湖南古丈东北)刺史※彭师裕次子。继兄彭允林后,为下溪州刺史。太平兴国七年(982),受诏命,不得移动部内马氏所铸※“溪州铜柱”。以刺史旧三年则为州所易,请朝廷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