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别
元朝官员。又称阿里、阿里伯。回回人。※牙老瓦赤子。原籍花剌子模。后随父款附蒙古,并至汉地。忽必烈当政(1260—1294)初年,任中书右丞、参知政事诸职。至元十二年(1275),以淮东副都元帅职随伯颜伐南宋。南宋平,受命留守江淮,任江淮行省平章政事。至元十七年(1280),以擅易命官800员,自分左右司官,擅铸银铜印罪,被诛。
元朝官员。又称阿里、阿里伯。回回人。※牙老瓦赤子。原籍花剌子模。后随父款附蒙古,并至汉地。忽必烈当政(1260—1294)初年,任中书右丞、参知政事诸职。至元十二年(1275),以淮东副都元帅职随伯颜伐南宋。南宋平,受命留守江淮,任江淮行省平章政事。至元十七年(1280),以擅易命官800员,自分左右司官,擅铸银铜印罪,被诛。
即“沮渠牧犍”(1512页)。
见“马甲”(154页)。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简称绛基。即黑河总管公署。设四品僧俗总管各1,基巧府驻黑河镇,下辖那曲、羊八井、纳仓、达木八旗等。因与青、康、藏交界,故该处常驻有军队,由代本统率之。
民国初年达斡尔族部分上层人物提出的政治主张。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统治后,孙中山提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的政治主张。北洋军伐在东北地区推行对少数民族实行掠夺和愚昧的民族压迫政策,致使达斡尔族知识青年,只
见“虎儿文卫”(1385页)。
?—1539明广西大藤峡瑶民起义首领。广西桂平县人。瑶族。嘉靖十七年(1538),武靖州土目黄贵、韦香勾结地方驻军指挥潘翰臣侵占瑶民田庐,诱杀其兄胜海。积愤,聚众起义,以大藤峡弩滩为据点,与官府抗衡。
1025—1055?北宋壮族反宋首领。广南西路广源州侬峒人。壮族。其母※阿侬原为傥犹州知州侬全福之妻,后全福被交趾执杀,遂嫁商人,生子智高。13岁时杀其父曰:“天下岂有二父耶?”因冒侬姓,与其母奔雷火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迎迓之官”。亦称“国论乙室勃极烈”。管理对外事务。《金史·百官志一》载:“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诸勃极烈之上,则有国论、乙室……之号,以为升拜宗室功臣之
见“绥靖城”(1971页)。
见“北周律令”(5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