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王系
吐蕃王朝末代赞普朗达玛四世孙赤德尼玛衮西逃阿里,繁衍生息,世代占地为王,史称阿里王系。后,其三子,又各据一方,三分其地:长子日巴衮据芒域(今拉达克),是为拉达克王系。次子扎喜德衮据布让(今西藏普兰),成为当地首领。三子德祖衮据扎不让(今西藏兰达),建古格王朝。
吐蕃王朝末代赞普朗达玛四世孙赤德尼玛衮西逃阿里,繁衍生息,世代占地为王,史称阿里王系。后,其三子,又各据一方,三分其地:长子日巴衮据芒域(今拉达克),是为拉达克王系。次子扎喜德衮据布让(今西藏普兰),成为当地首领。三子德祖衮据扎不让(今西藏兰达),建古格王朝。
清初对黑龙江以北地区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族的总称。《圣武记》言:因诸部居住杂错,皆以狩猎为生,清人为与满洲族区别,便以骑射最著、归清较早之索伦(今鄂温克族的一支)概称之。分布范围,约西起石勒喀河,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明代茶马法之一。又称“召商中茶”。洪武(1368—1398)初年,因明廷急需马匹,设茶马司于秦州(今甘肃天水市)、河州(今甘肃临夏市)、洮州(今甘肃临潭县)等地,又于其处置茶仓四所,令商人于产茶地买茶
?—1368元宁宗懿璘质班皇后。蒙古弘吉剌氏。至顺三年(1332)十月,立为后。十一月,帝卒。顺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卒。一说是年京师大都(今北京)陷于明军,不知所终。
?—约1613清初将领。满族。栋鄂氏。又作阿兰柱。世居瓦尔喀什。阿格巴颜子,对齐巴颜弟。初努尔哈赤攻杭佳城(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城镇西北浑河北岸夯家),外祖父令其父子助守,不从,率所部归努尔哈赤,
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宫的尊号。亦称“国祖王”或“太祖王”。宫于汉光武帝二十九年(公元53)继位,汉质帝本初元年(146)因年迈退位,此为其禅位后国人给予他的尊号。
?—1832清朝蒙古王公。土默特部人。札萨克固山贝子朋素克琳亲第四子。嘉庆四年(1799),袭札萨克固山贝子。六年(1801)三月,命乾清门行走。十二月,尚四公主,授固伦额驸,命御前行走,赏双眼花翎。
见“合亩制”(834页)。
见“丹却嘉措”(378页)。
①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都落对氏族首领的俗称。亦作聂德布。珞巴语音译,意为“长者”、“有权威”、“主人”等。一般自然形成。由有德才、办事公正、能言善辩、富有生产经验并有威望的人充任。负责处理氏族或村寨的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