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都城。又译喀拉和林,简称和林。城西有哈剌和林河,因以名城。一说得名于鄂尔浑河发源之哈剌和林山。另说“哈剌”意为“黑”,“和林”即“库伦”,意为“营帐”,即“黑帐”。太祖十五年(1220)始建都于
见“丹必占灿”(378页)。
见“槃瓠”(2457页)。
古墓名。又称苏勒坦玛札,位于今新疆阿图什镇郊外。为10世纪喀喇汗王朝苏图克·布格拉汗陵墓。原仅有一拱北,后经阿古柏扩建,增筑礼拜寺和教经堂,气势雄伟。因布格拉汗最早在新疆推广伊斯兰教,故深受教徒崇拜。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叆河卫,并将永乐七年(1409)所设爱河卫作爱哈卫。
1584—1635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红帽系六世活佛。藏族。与云南丽江纳西族土司木土增结缘,留居丽江传法,协助木土司刻印藏文大藏经。木土司根据蔡巴《甘珠尔》经底本主持刻印,特邀其编纂和校订,明万历三十六
藏传佛教(喇嘛教)僧职名。藏语音译,意为“甘丹寺座主”或“日丹住持”(方丈),又称“甘丹法王”,蒙古语作“噶勒锡呼图”。高僧宗喀巴在甘丹寺法座继承者的专称。在格鲁派(黄教)中其地位仅次于达赖喇嘛和班禅
874—921唐末五代藩镇节度使。回鹘人。远祖没诺干于唐至德(756—758)中,被镶州节度使王武俊收为养子,号“王五哥”,其后子孙遂以王为氏。自四世祖王廷凑始,世为成德节度使(德州节度使)。太尉、中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乾隆二十六年(1761)设立。职掌回部封爵、世职、俸银、每年朝贡和赏赐及四川土司入京觐见等。设郎中蒙古1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3人,主事蒙古2人。
详见“羊卓万户”(8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