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善后章程
清朝约束青海蒙、藏诸族的措施。清道光二年(1822),清军征讨黄河以北藏族后,陕甘总督长龄奏准立此善后章程,规定:蒙古人须着蒙古服饰,不准易藏族衣帽,诡混抢劫;严查蒙、藏歇家(货店),禁奸徒于偏僻处开店舍,私充歇家,勾引蒙、藏族,接济盗匪;循化、贵德等处藏族人户众多,无从稽查,选立千、百户头目,以资约束;令循化、贵德等地穷苦无牲畜藏族垦种田地;不准奸商夹硫磺烙硝私往藏地售买。以此种种措施限制约束蒙藏各族的行动,借以维护清廷对当地的统治。
清朝约束青海蒙、藏诸族的措施。清道光二年(1822),清军征讨黄河以北藏族后,陕甘总督长龄奏准立此善后章程,规定:蒙古人须着蒙古服饰,不准易藏族衣帽,诡混抢劫;严查蒙、藏歇家(货店),禁奸徒于偏僻处开店舍,私充歇家,勾引蒙、藏族,接济盗匪;循化、贵德等处藏族人户众多,无从稽查,选立千、百户头目,以资约束;令循化、贵德等地穷苦无牲畜藏族垦种田地;不准奸商夹硫磺烙硝私往藏地售买。以此种种措施限制约束蒙藏各族的行动,借以维护清廷对当地的统治。
见“妫水”(1261页)。
?—1878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瓜尔佳氏。咸丰进士。同治元年(1862),官至镶黄旗蒙古副都统、左侍郎。任内曾承办香山樱桃沟等处工程。十一年(1872),稽察会同译馆事务。旋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管理
唐时文献中对海南岛少数民族称谓之一。见刘恂所作《岭表异录》。作者于唐昭宗朝(888—904)时曾谪居海南岛,在其著作中以此名称呼当地少数民族,即后来之黎族。
见“达尼雅尔和卓”(738页)。
1235—1280元代乌思藏高僧、藏传佛教萨迦派“萨迦五祖”之第五祖、元代首任帝师。又作八合思巴、拔思癹、癹思八、帕克思八等。本名罗古罗思监藏。出身于萨迦款氏家族。幼随伯父萨班·公哥坚藏学经,以聪颖过
秦汉时称西羌居地之名。参见“羌中”(1139页)。
?—1801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江宁将军万福之子。由官学生补内阁中书,迁侍读,历御史。乾隆五十年(1785),擢镶白旗蒙古副都统,累迁兵部侍郎。奉命赴山东、湖南、湖北、河南审定刑狱,均称旨,调户部
西突厥东厢(左厢)※五咄陆之一。居碎叶川(今楚河)东,约在今伊犁河中下游北岸。唐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鲁西遁,据其地,设啜统辖,称突骑施贺逻施啜。显庆二年(657),唐平阿史那贺鲁后,其地归唐,
苗族之一支。居住在贵州威宁一带。有产翁坐褥习俗。父母将死俟气初绝时,将头扭向背后,谓之好看后人。今已无此习俗。详见“苗族”(1335页)。
清代湖南永顺司土官。号梁卿。土家族。彭元钲子。曾和族人彭允植等争土司位,在南渭州土知州彭凌高支持下,得袭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职。康熙十年(1671),吴三桂踞辰龙关,颁给永顺宣慰使印,旋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