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奴部
高句骊族5部之一。亦称东部或左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该部在东故名;古人习以东左西右,故又名左部。其地应在今浑江或鸭绿江(上、中游)之东。参见“高句骊”(1911页)。
高句骊族5部之一。亦称东部或左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该部在东故名;古人习以东左西右,故又名左部。其地应在今浑江或鸭绿江(上、中游)之东。参见“高句骊”(1911页)。
元代土司名。隶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元初置。司治汶州县(今四川汶川县)。佚正三品。设达鲁花赤、安抚使、同知、佥事、经历、知事、照磨、镇抚各1员。辖威州保宁县、茂州汶山县、汶川县,以及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2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速鲁为辽太祖※弘义宫下之一石烈。又,此词语亦作河名,《辽史·营卫志》记有“速鲁河
十六国时期西秦将领。又作乞伏轲殚。陇西(治今甘肃陇西县东南)鲜卑人。乞伏氏。西秦主乞伏乾归从弟。受封凉州牧。西秦太初七年(394),与秦州牧乞伏益州等受命拒击氐王杨定,大败氐军,斩定等万七千余,尽有陇
见“张堡城”(1182页)。
丽江军民土知府木氏(纳西族)历代父子联名的谱谍。亦称“丽江木氏宦谱”。原谱题名“玉龙山灵脚阳伯那木民贤子孙大族宦谱”。始作于明正德(1506—1521)年间,出※木公(1494—1553)手,自后时有
①解放前新疆南部农村基层组织的头人(一作庄园总管)。有的地方也称为“泰维西”。维吾尔语意为“耆老”之意。有县、区、乡、村等不同等级。乡级以上的一般都为地主阶级把持,村级的一般是小地主或其仆从。他们是依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的教育理论。藏文作“曲松”。“曲”一般专指“佛法”之“法”而言,但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初订吐蕃制度章程时,佛法尚未正式兴起,而“法”之意义亦多不知其真谛。故“三教理”中之“曲”字应做一种
见“罕都”(1172页)。
见“元恪”(2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