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都霍什提卜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清郡王※霍集斯从弟。乾隆二十三年(1758),因大小和卓木布拉呢敦、霍集占反清,受霍集斯派遣,往叶尔羌(今莎车)招抚阿布都伯克(霍集斯兄),潜将谋告霍集占,致阿布都伯克被杀。二十五年(1760),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之乱,被俘执。宥死。发配闽广当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清郡王※霍集斯从弟。乾隆二十三年(1758),因大小和卓木布拉呢敦、霍集占反清,受霍集斯派遣,往叶尔羌(今莎车)招抚阿布都伯克(霍集斯兄),潜将谋告霍集占,致阿布都伯克被杀。二十五年(1760),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之乱,被俘执。宥死。发配闽广当兵。
秦汉及晋时对一些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征收的一种赋税名称。“賨”,《说文》解释“南蛮赋也”。据《后汉书·南蛮传》载,西汉时在武陵蛮地区“岁令大人输布一匹,小口二丈,是为賨布。”所征实为人头税。也有以钱代布的
古道路名。唐天宝三年(744)回纥汗国建立后所辟。起自回纥可汗牙帐所在地乌德鞬山(今杭爱山)和嗢昆河(今鄂尔浑河)间、沿古丝绸之路北道入阳关经河西走廊,至唐朝都城长安(今陕西西安),时回纥可汗尊称唐朝
鲜卑族一支。源出东胡。以部为氏。原居漠北,后与乞伏氏、斯引氏、叱卢氏同出阴山南徙。晋代,与乞伏氏相随,先后居于高平川(今宁夏境内黄河支流清水河)、苑川(治今甘肃榆中县大营川地区)等地。约东晋初,乞伏述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头目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唐代南诏书法家。一作张志诚。陶宗仪《书史会要》称其为“云南大理僰人”(白族先民)。师范《滇系》则谓之善阐(今昆明)人。据元代李京《云南志略·白人风俗》载,白人中,“其俊秀者颇能书,有晋人笔意。蛮文曰:
见“晋熙蛮”(1837页)。
①族名。哈尼族自称之一。散居于云南景东、墨江、元江、镇沅、普洱、江城、新平等县。参见“哈尼族”(1633页)。 ②参见“西摩洛”(700页)。
?—1282钦察汗国第五代汗。又译蒙哥铁木。蒙古孛儿只斤氏。钦察汗国创建者※拔都之孙,秃罕次子。至元三年(1266,一说二年)别儿哥汗死后,嗣位,获元朝大汗的正式册封。继别儿哥之后屡与伊儿汗阿八哈作战
袁世凯政府为维护蒙古封建秩序,笼络蒙古王公贵族,争取蒙古王公拥护而采取的安抚措施。先有蒙古王公那彦图等拟定对蒙古王公贵族和喇嘛活佛待遇11条,呈送袁世凯,经民国政府参议院讨论,删除2条,保留9条,通过
书名。又称《海陵庶人实录》。金郑子聃奉世宗命修撰。卷数不详。主要记天德元年(1149)十二月至正隆六年(1161)十月海陵王一朝有关史事。内容略见《金史·海陵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