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蜡田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至歇地,均须按规定数量交租。此外,佃户还要额外交纳饲草与菜籽油。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至歇地,均须按规定数量交租。此外,佃户还要额外交纳饲草与菜籽油。
撒拉语音译,汉语称“油搅团”。撒拉族传统食品。流行于青海循化、甘肃大河家等地。制法:锅中放少许水,烧开后撒面入锅,同时将食油倒入,用筷子搅动,待面和油熟透,闻到香味后,盛入碗中,即成。用以款待贵宾和孕
赞普埃肖列时首席大臣。为“吐蕃七良臣”之一。吐蕃人。大臣※茹莱杰之子。首创以“托卡”(双牛一日所耕土地的面积)作为计算耕地面积的单位。即唐书所载之“突”这一量词的由来。又规定以“兑”作为统计牲畜头数的
见“曷苏馆”(1652页)。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独石口外,东与南接太仆寺牧厂,西至察哈尔正白
辽、金、元、明、清时代在中国北方各族中流行的一种歌舞杂戏。亦作喇。蒙古语称其艺人为倒喇黑赤或倒喇赤,汉译作倒喇金、倒儠匠。沈榜《宛署杂记》云:“弹唱人曰倒儠匠”。一说源
见“察哈尔额鲁特”(2479页)。
489—571东魏、北齐大臣。代郡人,鲜卑侯莫陈氏(后改陈氏)。北魏第一领民酋长侯莫陈伏颓(一作“社伏颓”)孙,朔州刺史斛古提子。7岁丧父,及长,从高欢起兵。太昌元年(532),以韩陵败尔朱氏战功,封
晋代前仇池国宗室。亦作杨盘或杨磐。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西北)氐人。右贤王※杨坚头之子。杨毅堂兄弟。东晋咸和九年(334),毅继位,为使持节、冠军将军、右贤王、河池公。咸康元年(335),被东晋封为征东
即“突地稽”(1758页)。
即“兀者”(107页)。